套马的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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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辰心有余悸,对司机先生后知后觉的关切询问没有直接表示对他车技的嫌弃。 除了脖子上的一台照相机,他只带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里面只装了几套换洗衣物还有一点点生活用品外加一个录音笔,最重的东西就是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虽然揣了手机但是林辰决定如无必要不接电话。 一起连环杀人案让林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次连苏凤子给他送饭都选择视而不见。直到苏老先生亲自出马,才成功让林辰走出了房间。 老爷子敲了敲门,没人应答,于是直接推门进屋。林辰坐在地上,身旁散落着各色大部头书籍。他也像林辰一样直接在地上坐下,把一个高脚杯塞进林辰怀里:“喝掉。” 林辰缓缓转过头,放下他那本剖析人类道德的书本,轻轻拈起那只酒杯。里面棕黑色的液体不断冒着气泡,冲到液面上然后爆裂开。他抿了一口,口腔的温度让碳酸迅速分解,本是无机物的二氧化碳神奇地让人觉得生机勃勃。林辰于是大口喝起来,很快干掉了一杯。这时林辰才注意到,盛夏将至,窗外有蝉鸣声声。 老爷子端着另一只酒杯,见林辰喝完看向自己,又把自己那杯给林辰倒了一半,跟林辰碰了碰杯,在清脆的一声“叮”后自己很满足地小口小口抿着快乐水。林辰再次喝完,静静地看着他。他也不说话,只享受着自己那小半杯可乐。终于喝完,他放下高脚杯,拍了拍林辰的肩膀:“辰辰啊,替我去趟草原吧。” 林辰不解地看他,问为什么。他记得从前老爷子曾眉飞色舞地跟他讲过自己的峥嵘岁月,其中有一段就是在草原上的经历。 “没办法啊,该认怂就得认怂,我老头子年纪大了不好逞强,你就替我去吧,多拍几张照片,我想换电脑壁纸了。”老爷子一看就是早有准备,不容拒绝地把相机塞他怀里,高兴地宣布:“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 所以他就来了。 当然,老爷子并不真的是想要让他多拍几张照片当电脑锁屏,真正的想法还是让他出个远门散散心而已。 老爷子让他放心去,甚至说有什么事情让苏凤子接手。反正这个案子已经告一段落,警队也不是没他不可,所以他把年假休了,一路北上。 以林辰多年来的经验,跟团游是非常愚蠢的,所以他也没报团,就一路随缘走,反正钱带得挺够。 这一路平平无奇,最有趣的经历算是在一个小车站,在林辰去厕所的时候有人想偷他那个手提包,结果被旁边一个青年抓了个现行。等林辰回来的时候,那个青年抓着他絮絮叨叨地讲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一个人出门在外行李就要随身带好啊 blablablabla…… 这碎嘴劲儿像极了他的某位师弟,林辰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絮叨了,颇有耐心地没打断他。在青年讲到锁行李的三大妙招时,一辆火车进了站。青年立刻住嘴,对林辰道了声抱歉,朝涌下来的人流走去。林辰看到青年扑到一个看起来非常优雅成熟的男性身上身上,也被那人抱了个满怀。他们脸上洋溢的快乐让林辰嘴角也忍不住上扬。他朝青年挥挥手,带着这样的高兴上了火车。 走到一个靠近草原的县城的时候,他偶遇了一位大叔和一位少年。大叔看起来是当地人,而少年却白白净净,是汉族人的面相,一口普通话也很标准。林辰上前问路,听到他是要去草原散心后,就住在那里的大叔热情地邀请他去自己家。 大叔叫白银,是“富足”的意思。正如他的名字,他应该属于挺有钱的人家,这次出门是为了采买些物资。少年其实并不是大叔的亲戚之类,只是寄住在大叔家的客人,自告奋勇说要帮大叔开回程,大叔拗不过只好答应了他。 林辰觉得大叔应该挺后悔的。他不停地在说小王开慢一点。 被称为小王的少年自我介绍是叫王朝,一个急刹把林辰乱七八糟想他会不会有义兄弟叫马汉的思绪打断。林辰被惯性摁在安全带上,又被重重摔回座椅。大叔先他一步慌乱地问发生了什么,王朝指着窗外,表情很不可思议。 林辰顺着王朝手指的方向向窗外看去。夕阳远远地快要落下,四野红彤彤一片。不算太远的地方立着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人。 那人也看见了他们,打马过来。林辰眯起眼,在那人越来越近间,看见那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人。蒙古马生得矮小,更显得他高大。他身穿一席蓝色蒙古袍,头戴配套蒙古帽,脚蹬一对蒙古皮靴。打马的姿势很潇洒,没有半分生疏或故作姿态;下马的动作也很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他站到了地上,林辰发现,他一直觉得是个人穿都不会很好看的蒙古族传统服饰,居然也可以这么好看。 他宽肩窄腰,即便穿着蒙古族宽大的袍子里也能看出身材很好;虽然并不能看见,但林辰总觉得在那双宽松的皮靴里裹着一双匀称修长的小腿。 隔着老远,林辰就觉得这人长得真的很英俊,正正好好长在他审美上。等那人近了,他更觉得惊艳。他眼窝很深,那双眼睛碧绿色,比他脚下绵延着的草原颜色更深也更清澈,当然也更美,至少林辰第一反应觉得整片草原都比不上那双深邃的眼睛。他的面容被拉碴的胡子覆盖,但夕阳给他细细地描摹出一层金边,显而易见的很英俊。 林辰很少这么毫无目的地注视着别人。他观察的东西几乎都是无关外貌的,但此时他确实只是在欣赏这个人的外表,因为他实在很帅。 那人走到车旁,敲了敲驾驶座那侧的车窗,言简意赅:“下车。” 王朝失望地拖着嗓子:“不要嘛——老大——”但还是乖乖下了车,自觉坐到副驾。白银大叔也下了车,换乘那人骑来的马,林辰隐隐约约听见那人低声对大叔说了一句:“不要让他开车了……”但是听不真切,不过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没法解释大叔那下十分认同的点头…… 那人自己坐到驾驶座,通过后视镜发现后面还坐着一个人,他有些担忧地问:“这位先生,你还好吗?” 王朝也扭过头来:“是啊林先生你怎么样了?脸色好差。” 那人毫不犹豫地伸手往副驾抽了一下头皮:“怪谁?” 林辰忍俊不禁:“还好,多谢关心。” 那人也笑了,后视镜里一双湖水般的眼睛仿佛能摄人心魄:“那么,林先生,初次见面,鄙人刑从连。” —————— 可能是白天坐王朝开的车太刺激了,也可能是首夜效应或者是什么之类的原因,林辰没有很快睡着觉。他躺在那里,犹豫了很久,在听到那个少年轻甜的鼾声时才轻手轻脚地坐起身走了出去。 在他起身的一瞬间,房间里的另一个人同时睁开了眼。 林辰走到外面,在离蒙古包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个草还挺软和的地方躺下。今晚的星星很多也很亮,天色却不像他在永川时偶尔抬头看见的那样亮,而是暗得让人觉得很宁静。那样浩瀚的星空仿佛无限包容,人类的所有悲欢渺小得不值一提。 正思考感叹人生,一条毯子从天而降。本来林辰觉得有些凉,加了这一张便刚刚好。于是他扭过头,对来人说:“谢谢。” “不用谢。”刑从连在他身边一米左右躺下,枕在自己手臂上,也仰望着星空。 一般来说按照这个架势,要么是要谈心要么是要谈恋爱,但前者林辰不想做后者做不来。气氛很好很安静,所以没有人说话。过了一会儿,刑从连忽然很轻地问:“林先生,你睡着了吗?” “没有。”要是这么容易睡着他至于跑到外面看星星吗。 “那既然你没睡,不如跟我聊会天?” “好。” “没有人是无所不能的,对吗?” “是的。” “就算是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也会有些事情难以做到。是这样吗?” “没错。” “那为什么,人们总会自责呢?”刑从连声音很低也很轻,仿佛要消散到夜色里,但林辰仍然能听得很清楚。 “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我太有责任感?” “这当然会是原因之一。”林辰伸出手去,看着指缝间的星星,“实际上,根本原因也确实是这个。毕竟如果你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的话,你就绝对不会体会不到‘自责’。” 刑从连听着林辰柔和的声音渐渐消散于夜风,四下归于宁静,又开口说:“我母亲教育我,自责是没有用的,如果有那个时间,不如想想该怎么正确补救或者思考再来一遍时该怎么做。总之,当你逐渐能把很多事情都处理妥当后,你就会渐渐远离自责,因为你很清楚,你做出的选择是唯一、必须而且最佳的。” “很实用的方法。” “我也觉得。” 很显然,刑从连问他这些问题并不是因为他有这样的疑惑,因为他的话语里并没有什么不解的意味,他甚至知道最好的解决办法。 那么他之所以会跟自己说这些,只能是因为他自己。 “苏凤子叫你找我的?”应该不会是老师找的。 “也没有,他说如果碰上了就找你聊聊天,会让我有所启发。” 林辰哑然失笑,“不过我们又不熟,突然找一个陌生人聊天,不会很奇怪吗?” “啊,林先生,我还以为我给你带了条毯子,就可以算跟你打好了关系啊。” “嗯……确实可以算。谢谢你。” “不用客气。” —————— 林辰一如往常,醒得很早。他坐起身,看见的是一轮初升的太阳。它被远方的地平线切割成一个半圆,显出很鲜艳的橙红色,却并不晃眼。林辰与它对视了几秒,忽然想起什么,扭头向身边看去。 果不其然刑从连还在他身边躺着,睡姿很板正,看起来应该是受过某种训练。林辰没有惊扰这位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先生,轻轻地把刑从连给自己那张毛毯盖到他身上,然后盘腿托腮,就这么坐在草地上,注视着太阳,看它缓缓爬上来。他看见它周围有一圈和它颜色别无二致的光晕,模糊了边界。等它终于成为一整个圆形的时候,它已经耀眼得几乎不能直视。 整个过程非常安静,没有一点声响,林辰只能听见游荡在天地间的缥缈风声。但是不知为什么,这样的场景充满了温暖的力量。非常柔和,但也不容置疑。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太阳的东升西落,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太阳把光明带到人间。日出毫无理由地让人心潮澎湃,感觉胸中满溢希望。 如果说昨夜看到的广阔星空让人觉得人类的悲欢离合渺小,才让人感到心胸开阔,那么这样的日出则是很直接地明示,就算你看见了黑暗,光明依旧存在。黑暗和光明都存在着,不会有哪一方能完全消灭另一方,但是如果追逐光明,光明总会到来。 林辰轻轻扭头,望向那个胡子拉碴头发鬈曲凌乱看起来很不修边幅的男人。即便如此,林辰也还是能依稀分辨出他的轮廓非常……美丽。本该说英俊,但好像说美丽也没太大问题,毕竟美人没有性别之分。 林辰转回头去,眯起眼看向日出的方向。虽然在永川偶尔的冬日清晨他也能看见日出,但林立高楼里的日出和广阔草原上的总归不同。而且美人在侧,就算他与他之间并无太大关系,也是一件很令人愉悦的事情。美丽的事物存于世上,本身就很令人愉悦。 “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海子如是说。 林辰忽然觉得,来蒙古这一趟,挺值得的。 等到日上三竿,王朝和刑从连才陆续起身。当时睡眼惺忪的王朝揉着眼睛从蒙古包里走出来,看见的就是在不远处草地上安详看书的林辰和披了条毯子还在呼呼大睡的自己老大,顿时整个人都不是很好。 虽然很明白自己老大其实是个正经人那位阿辰哥哥看起来也是个正经人他们也才认识不到一天所以发生什么是没多大概率的事情但是这个画面怎么看起来这么和谐和谐到有点奇怪? 林辰注意到他,挥挥手跟他打了个招呼。王朝一溜烟跑过来,丝毫不关心会不会吵醒还在睡觉的人,没有管控音量问道:“阿辰哥哥你怎么坐在这里啊?” “昨晚我就睡在这里。刚才问了白银大叔,他说没什么事情要做,我就回来找了本书看。” “啊……可是老大为什么也在这里?”所以你是本来已经走了又回来陪我老大吗…… “因为昨晚他陪我聊天,然后我们就都睡在这里了。” 此时的刑从连已经被王朝的大嗓门吵醒并坐起来叠毯子,他闻言抬头笑嘻嘻地说:“诶,明明是林先生陪我聊天啊。” 林辰笑着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道:“还是要谢谢刑先生。” “不用客气。”刑从连摆摆手表示自己其实也没做什么,很自然地把叠好的毯子递给王朝。 王朝一头雾水,但联系昨晚这二位非要跑出来聊天现在老大又刚醒,揣测下上意他老大的意思八成是让他赶紧滚自己和林先生还有话讲,所以二话不说就拎着毯子跑了回去。 其实王朝想多了,刑从连真的只是随手一递。毕竟他与林辰确实是萍水相逢,聚散无律,能聊几句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不过刑从连也确实觉得苏凤子这位师弟很合眼缘,于是站起身的时候转向林辰,笑着向他邀请道:“这几天是蒙古盛会,林先生有兴趣一起去看看吗?” 林辰看着那个逆光立着的英俊男人,觉得实在难以拒绝,而且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 其实像蒙古这种勇猛的民族,他们的盛会总是不太适合林辰这样的人。 诚然林辰的身体力量等方面不算差,但也谈不上好,毕竟人是清瘦的人,跟五大三粗的草原猛汉比起摔跤什么的还是……算了。 至于骑马射箭之类的,他也没什么经验,还是在一旁围观喊喊加油最好。 “阿辰阿辰!我跟你赌我老大会赢!”王朝兴奋地抱着他的手臂来回摇动,大有你不跟我赌我就摇到比赛结束的架势。 林辰有点无奈地笑了笑,看向场地中间正在握手致意的选手们,很轻易地找到了那个穿着有些暴露的摔跤服“昭德格”,又因为皮肤特别白而显得特别显眼的那个男人,心不在焉地问道:“赌什么?” “赌输赢啊!” “我是说,赌本是什么?”林辰一边问,一边很果断地抬手,给刑从连咔嚓咔嚓拍了几张照。 “赌本?能不要嘛?我好穷的,口头赌一下。” “但我也想赌你老大赢……”林辰话还没说完,场上就已决出胜负。 蒙古摔跤,一跤定胜负。当你的对手rou体力量很明显强过你的时候,基本上什么技巧都不好使,而当你力量极为强大的对手还稍微掌握了一点技巧的时候,你必败无疑。 所以刑从连赢了。 他把对手拉起来,互相致意后,很准确地找到两人所在,挥了挥手走过来。 林辰微微笑起来,也挥了挥手:“看来我们都赌赢了。”顺手又给这位胜利者拍了几张照。 刑先生身材真的很好。 “那既然我们都赢了,输的就是老大了?”王朝兴奋地说,“我可以找他要钱吗?” 林辰忍俊不禁:“也许可以?”他又补充道:“但是能不能要到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王朝也不在意,等刑从连走近,随口祝贺几句就又开始玩手机。他的说法是自己是个不玩手机会死星人,既然这里信号是真的不好那玩单机游戏也不是不行。 林辰把手边的一瓶水拧开瓶盖,递给刑从连:“恭喜。” “谢谢。”刑从连接过水,在他身边坐下,仰头喝了几口。林辰把瓶盖递给他,托腮看他:“这个比赛,似乎是车轮战?” “是的。”刑从连把瓶盖拧回去,“等下还要再去一次。” “赢了有什么奖品吗?”林辰有些好奇地问。 “不知道,没打算赢。”刑从连回答。 “诶?” “毕竟我们只是来玩的,但有些人是很认真地对待这场比赛的。”刑从连说,“体验一下就可以了。” “那刚才那位?” “凑人头的。这里的传统是比赛人数一定要是二的的某次乘方数,所以你看,我也参加了。”刑从连摊了摊手,又指指场上:“你看现在在场上的那个小伙子,他就是跟他父亲约定好,如果能打进前三就让他明年去参加高考。” 说话间,场上的少年把对手扯倒在地。刑从连看了,不假思索地小声对林辰说:“他的对手,就是那个大叔,放水了。” 刑从连顿了顿,又笑着说:“过会儿我就要去和他比了,还请林先生等我回来的时候告诉我,失败是成功之母啊。” 真是温柔啊。林辰想。 “好。”他应道。 后来刑从连当然还是放水了,不过痕迹不明显,至少林辰看不大出来。他看到的就是两人僵持了很久,因为对面的少年看起来也比较高大壮实所以画面还挺有说服力。 等刑从连再次走回来,林辰先递去了一条毛巾,再把水递给他,一本正经地说:“刑先生,失败乃成功之母,下次要加油啊。”想了想,补充了一句真心话:“你虽败犹荣。” “谢谢。”刑从连笑了,“谢谢林先生的鼓励,我下次会更努力的。” 两人相视而笑。 遇到有趣的人,不虚此行。 —————— 盛会上还有射箭和赛马两个经典项目。 近射这个项目相对而言危险性没那么高,难度系数也没那么大,所以林辰也上手体验了一下。 弓箭是找人借的,不难拉,但是作为一个汉族儿郎林辰并没有射箭的经验。连射三箭,脱靶一支,扎靶杆上一支,最后一支走了狗屎运射 中靶心。隔壁王朝还要更差一点,脱靶两支,擦边一支。 这两人的成绩显得刑从连尤为优秀。虽然他之前也没什么射箭的经验,但他手很稳也很能总结,第一支挨了个边,第二支稍微靠近了靶心一点,第三支正中靶心。 毕竟弓箭都是借的,刑从连主动去捡。王朝趁他不在,偷偷摸摸跟林辰卖关子:“阿辰,你知道老大为什么这么厉害吗?” “嗯,为什么?”林辰很捧场地接话,并不觉得王朝能说出什么正经理由。 “因为他有四分之一战斗民族血统!” “战斗民族血统这么强悍啊。”林辰想了想混血儿的容貌,觉得只有四分之一的话确实强悍了点。该说自由组合定律在他身上特别自由吗…… “哦,还有四分之一意国血统。”王朝补充道。 “你这么跟我八卦你老大,真的好吗。”林辰觉得有些好笑,逗了逗眼前的少年人。 “没问题吧?又不是什么特别重要机密的事,老大不会在意的。”王朝觑着刑从连的身影,显得说出来的话很没说服力。林辰被逗笑了,揉了揉少年的发顶。 不过……这两种血统,再加上华国,混在一起基本出不了正常人。至少不会普通到哪去。 后来的赛马项目,由于三人都不专业就都没参加。 王朝还在玩他的单机游戏,无所事事的刑从连和林辰就猜比赛输赢,输了的人要给对方讲一则奇特见闻。直到这时林辰才觉得自己真是孤陋寡闻,要不就是刑从连去过的地方太多知道的太多。 比赛结束后,那个准备高考的少年突然牵着他的马找过来,很不好意思地感谢了刑从连,然后很自豪地介绍了自己的马,说他的马很好,又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感谢的,就想请刑从连试骑一下。他说完,脸比平日还要红,很局促地抓了抓头发,似乎觉得这个谢礼太轻。 刑从连欣然接受了,拍拍少年的肩膀,骑上马跑了几圈。 凭心说那匹马确实不错,至少比白银大叔家那几匹马更温顺健壮,脚力也强很多,连林辰都看出来了。 可能是因为这个画面实在是太有冲击力和标志性,林辰在无意识举起相机定格这个画面后,脑海里立刻跳出一句国人耳熟能详的歌:“套马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疾风一样……” 乌兰图雅富有磁性的声音在他脑海里回荡,旋律不由自主地进行了下去。 “给我一次邂逅在青青的牧场,给我一个眼神,热辣guntang……” 这首歌是很早以前就听过的,可林辰直到心不在焉的这时,才终于琢磨出,原来这是首情歌啊。 正巧刑从连偏头朝他们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笑得咧开嘴,疾驰的快意让他的眼睛里好像燃着火光,肆意得像天上的雄鹰在自己领地展翅翱翔。 心好像动了一下。不同寻常。 —————— 后来的几天里,因为实在没什么事情好做,所以偶尔找刑从连聊天就成了林辰绝无仅有的消遣。 刑从连当然也很乐意,因为跟林辰聊天实在很有意思。虽然他见过的有意思的人多了,但是总觉得这位心理学家先生身上有一种很特殊的气质,使他不由自主地想要接近一点。 不过刑从连稍微比林辰要忙一点,因为白银大叔是觉得林辰和王朝都很瘦弱,相比而言刑从连壮实得多,所以会让他帮忙做些重活。 每当林辰或王朝想上去帮忙,就会被娜仁大姨,也就是白银大叔的妻子叫到一旁让他们去放羊。 娜仁和白银对他们的使唤并不客气,但只是不客气而已,并不是颐指气使,而是像对待家里小辈一样招呼他们,免得他们太无聊。这种不见外的态度让林辰觉得很受用。 在这里的日子很开心,但就像每次旅游结束时导游都会说的一样,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很快林辰的假期就没有余额,该准备回去了。 更何况,总也不工作也让林辰浑身难受。这个地方就像一个世外桃源,没有什么血 腥的案件或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至少林辰在这里的几个星期都没见到过。 在这里林辰做的唯一一件和专业沾边的事可能是和刑从连去劝说那个少年的父亲让他同意自己的孩子去参加高考。过程中林辰觉得刑从连的存在必不可少,因为如果没有刑从连的武力镇压那个少年的父亲不可能坐下来好好听他讲话。 最后结果还是好的,少年的父亲让了步。 有一件趣事是某天下午他们在房间里聊天的时候,来了一位访客,是位含羞带怯的少女。 一看她那表情林辰就知道她是来干嘛的,用眼神示意刑从连你的客人你来招待,因为刚干了活很热所以把上衣脱掉剩件背心的刑从连光速穿好衣服,然后瞪回去你怎么这么肯定不是你的客人? 王朝沉迷玩手机,并没有注意到这边他们眉来眼去互相对视个没完的情况。 不过林辰一贯作为发言人存在,所以还是很快就专业地温声开口询问她的来意。 果不其然,她是来找刑从连的。 就是很常见的表白场面,无论是自己当主角还是当路人都见过很多次,没什么新奇的。林辰在一旁托腮低头看书装自己不存在,然后听见刑从连温柔却直白的拒绝,并不很惊讶。 毕竟,他总觉得,像刑从连这样的人,他的伴侣不会是一位……看起来还没成年的小姑娘。 小姑娘被拒绝了,却也没有太过伤心,虽然眼眶变得很红,但还是粲然一笑,给刑从连唱了一首草原民歌,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她走出去的时候擦眼泪了。”王朝也一直不敢抬头,在小姑娘转身后才偷偷摸摸抬眼看了一下,然后估摸着人已经走远,很小声地对刑从连说。 刑从连毫不客气地抽了一头皮:“就你看见了。” 林辰当时没说什么,只是没有继续低头看书装死。刑从连抽完王朝后就扭头继续和他聊之前被打断的话题。 这件事本身其实并不是很有意思,有意思的是刑从连拒绝时说的话。 刑从连说:“抱歉。” 就两个字,没有主宾,意思却一目了然,也没有给理由,就是明晃晃的拒绝,不说一句废话,但也可以显而易见得看出教养。 用最温柔的语气讲最直白的话。 林辰有在反思之前拒绝那谁的时候话是不是多了点。 虽然话多是他本性。 林辰觉得,像刑从连这样的人,见过一次,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长得好当然是原因之一,但他这个人流露出的人格魅力在相处间甚至能盖过他的颜值。 走的时候有些不舍,但还是很洒脱地走了。他会记得那个有一双绿色眼睛的男人很久,他想。 —————— 虽然林辰那段时间基本没怎么看过手机,但王朝第一天亢奋地举着手机说要加林辰微信,然后刑从连也跟着凑热闹,于是便都加上了好友。 这方便了林辰给刑从连传照片。回到家之后林辰就把相机里的照片全导了出来,挑选了一些好看的发给了刑从连,然后跑到永川大学把只剩下风景的相机还给了老爷子。老爷子当场挑了一张换成了自己电脑桌面,也算把借口圆了一圆。 后来的生活回到了正轨,案子清闲案子清闲案子清闲……大概如此。 只是,他偶尔还是会想念早上起来接过大姨做的早餐,然后带回房间分给那两个人的时光。 有一个睡眼惺忪的人陪自己吃早餐和独自一人吃早餐,终究有些不同。 苏凤子知道他回来后,还专程找了他一趟。主要目的是找他要饭钱,次要目的是看他好了没有,至少他本人是这么说的。林辰当然是能缓则缓,然后微笑着看着师兄演戏,最后微笑着送客。 回去上班的第一天,他收获了来自黄泽黄警官阔别后的瞪视,并在下班后从厕所出来时得到了他这位直属上司关切的质问。 于公林辰是休年假,黄泽没有可发挥的地方,于是黄警官准备就我们是朋友我还是你追求者我很关心你你却什么都不说就跑了你有没有良心这样的观点发表一番演讲。 林辰一眼就看出来这人想说什么。虽然回了家也没什么事做,但实在不想在下班后的厕所前听没太大意义的长篇大论,于是效仿刑从连很简洁地说了句“抱歉”,然后欠欠身准备离开。 黄泽很显然被激怒,他伸出手摁在林辰肩上强硬地把将转未转的人定在原地,深吸一口气努力憋住情绪。林辰看了他一眼,没有把那只手打开,毕竟那样会显得很矫情做作。他叹了口气,很认真看着黄泽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告诉他,“我几年以前就跟你说过,我们并不适合谈恋爱。” “没试过,你怎么知道。”黄泽也紧盯着他的眼睛,那只手还压在他肩上,使得两人靠得很近。 无论哪里的厕所使用一天后都不会好闻到哪里去。林辰面无表情地回答:“抱歉,我想我作为国家职业精神医生,某个层面上相比于黄队长还是要更有话语权一些。” ……又话多了。 “你又没谈过恋爱,你怎么知道!”黄泽很不爽地说,“你甚至连喜欢的人都没有!” “你怎么知道我有没有喜欢的人?”林辰好笑地说。 “难道你有?”黄泽很狐疑地问。 “有啊。” 这到底是什么苏凤子文学我到底为什么要跟他在这里讲这些东西。 “是谁?!”黄泽手下一紧,两人之间摇摇欲坠地到了长度定义上的亲密距离。 一般而言,这个距离出现后,下一个动作要么亲到一起要么打在一起,林辰两个都不想选。所以他很明确地说道:“黄泽,你这样很没意思。劳驾松手,然后站远点。” 黄泽盯了他几秒,慢慢松手,退后几步。 林辰很果断地转身就走。 黄泽站在原地,没跟上来。他突然笑了,看着林辰的背影问道:“你该不是随口说来气我的吧。那样没用。” “不劳费心。”林辰头也不回地挥挥手。 “告诉我他叫什么。”黄泽说。 “……”林辰脑子里飞快闪过一个人爽朗的笑,然后他不自觉轻轻笑了起来,稍微侧了侧头,敷衍道:“那我不能告诉你,要是你也喜欢上他,我会很难办。” 黄泽被他气得冷笑了一声,越过他大步离开了。 —————— 再次相遇的时候,离分别已经过了两年。 期间林辰和刑从连唯一的来往,是极偶尔的时候,刑从连朋友圈里出现的花。林辰虽然基本看不出来那都是什么花,但仍然会点个赞,夸赞一句花真美。刑从连也会就此道谢。 花真的很美。林辰的赞赏真心实意,所以每次的说辞也都不尽相同。几次之后刑从连心血来潮拍下照片准备上传的时候,居然会有隐约的期待。 毕竟谁人不爱听赞美,何况是林辰这样的段位。 林辰的判断一直很准确,尤其是关于人的。这次也是一样。那个有绿色眼睛的男人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就认出来了。 他穿着一整套警服,潇洒的气质被笔挺的衣服笔挺的站姿箍成严谨守序。许久不见,林辰注意到他和黄泽有一些相似之处,大概是他们看起来都受过良好的仪态训练,但这两个人之间终究不同。 比如黄泽不会在交接完线索之后特意跑过来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 “久违了,林顾问。”刑从连靠在他的桌旁,闲散而正经地说。 林辰没变多少啊。刑从连端详着林辰,觉得他还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好久不见。”林辰看他一眼,微笑着点头,把东西整理好放进抽屉后起身。 刑从连剪了板寸,真是英俊极了。那双眼睛也依旧那么夺人心魄,基因优势让他在盯着一个人看的时候,总会让人有他很深情的……错觉。 刑从连看他动作,先一步走在前面,边走边问道:“下班了?” “是啊。” “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林顾问能带我找点吃的吗?”刑从连很恳切地问道,“饭点了,好饿啊。” “抱歉,”林辰说,“今天我有约,怕是不能和刑先生共进晚餐了。” “那真是太遗憾了。”刑从连夸张地叹口气,调侃道:“是女朋友吗?” “不,是寿宴。”林辰回答道。 刑从连没有再问下去。他们并肩走在一起,连步伐都几乎一致。 他们在停车场分道扬镳后,林辰径直走向路边的出租车。刑从连鬼使神差回头看了一眼,把人叫住:“林顾问,你打算怎么去?” “出租?” “上车吧,我带你去。” “可是好像挺远的。你不是还要吃饭吗?” “没关系。请吧。”刑从连绅士地把副驾车门打开,做邀请手势。 林辰笑了,向他走过来,很礼貌地道了谢。 —————— 后来林辰想,自那天上了刑从连的贼车,就再也下不来了。 虽然刑从连是宏景的小警察,他自己是永川的警方顾问,但在永川大学狂热者一案后,彼此都觉得对方是很好的搭档,于是林辰申请调去了宏景。 反正他走到哪哪有案子,所以在哪里工作都无所谓。他当年好像是这么想的? 林辰摸了摸刑从连有些发白的鬓角,看着他仍然英俊而富有魅力的面容,微微笑了。 他们的工作注定他们所见充斥着肮脏黑暗的不堪。 但那天之后,总有一个人站在他身边,源源不断给他力量。 这么多个春秋,无论晴雨,好像都明媚起来。 那双眼睛忽然睁开,漾着笑意。林辰与之对视几秒,从善如流地俯身,吻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