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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连”这四个字。 后来,他还是把那些在社会上学来的肮脏手段用在了自己赵源身上,强迫着他跟自己住在一起:他只是想就这样,一直跟他的哥哥在一起而已。 可最后呢? 秦默说:“他好像并不想跟你住在一起。” 赵源,连随便的一个人,都能看出你对我的厌弃。 ※※※ 秦默刚一出小区,就看见黑色的商务车停在了自己的面前,姜绍乐呵呵地从车上跳下来,凑到他面前说:“秦少,您谈完事了?沈哥让我来接你。” 秦默抽了抽嘴角,在自己的纵容之下,沈卓云已经把监视这件事放到明面上来了么?记得秦蓁说过一句话,男人不能惯,越惯越cao蛋,现在看来……这话挺适用于沈卓云的。 虽然肚子里还腹诽着,但秦默还是上了车。 走到一半的时候,姜绍讨好似的跟秦默说:“秦少,我中途停一下成不?我去买二斤葡萄带家去。” 秦默一笑:“还往家里带葡萄?有家室的人了?” 姜绍说:“哪啊,这周末回家看看,空着手不太好意思。” 秦默这倒有些新奇了,他记得姜绍跟他家里关系并是不很好——事实上,当初那学校的学生,跟家里多少都是有些矛盾的。而姜绍居然还想着往家里带水果这回事? 秦默问:“现在跟家里关系好了?” 姜绍闻言一声苦笑,神色间多少有些复杂:“好什么?老头子天天骂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呢,回家就是一顿训,反正我在他们眼里一辈子也就是那熊样了……” 秦默倒听出来了些什么,故意问:“那你还肯回家?” 姜绍看了他一眼,最终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 怎么会肯回家呢?大概是因为那个糟心的老头子? 姜绍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注定成为不了角色,他的胆子不够大,也不够坚韧,不够优秀,除了八面玲珑没有任何优点,而圆滑世故,似乎也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特点。学习上他是个半吊子,可混起来他依然也就是个半吊子。 但是他又有着大部分人都有的缺点,虚荣,好事,喜欢被吹捧。 父母觉得他就是个不成器的畜生,老师觉得他就是个说不听的混混,弟兄觉得他是个挺够义气的哥们,可有可无的存在,也就是说他了。 或许有人愿意教育他,可是没人需要他。 直到他后来遇到了那么一个老头,说他是魔术师都是抬举他了,也就是个变戏法的,还是个不怎么出名的变戏法的。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老头,带着原本素不相识的他,走遍了大江南北,把所有手艺都教给了他。他惹事,老头上去帮着道歉,他赚钱,老头给他攒着替他保管,老头没骂过他一句,两个人也没说过多少动情的话,居然就这么走了一路。 最后老头躺在病床上,把存折交给他,跟他说,一路辛苦了,回家看看吧。 后来老头彻底走了,遗体是他扛下楼的,也是他火化的,最后只留下那么一点骨灰装在了小小的盒子里,他用存折里的钱,买了块不是那么贵的墓地,好歹有了一个念想。 他曾想过老头到底为什么要带上指挥蹭吃蹭喝的他,后来他想,或许也就是因为独身一人的老头,跟他一样的寂寞。 那就回家吧。 姜绍在沈卓云这里找了个还能糊口的工作,隔三差五往家里跑跑,有时候还是被家里的两个老人气的摔门,可他竟然还会再拎着东西回去。 说起来有点可笑,父母没有教会他的东西,却被一个陌生的糟老头子告诉了他。 ☆、第二十四章 情敌 第二十四章情敌 秦默坐在长椅上翻着手机里的资料,一边沈卓云肆无忌惮地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像是一个大型挂件一样挂在秦默的身上,吸引了来来往往不少人的目光。 pm1:45 秦默动了动肩,示意趴在自己身上的人起来:“走吧,去接机口。” 沈卓云一脸懒洋洋的神色,却明显没什么兴致。原本秦默是提出要一个人来接机的,但是沈卓云能放他一个人去见一个潜在情敌,那才是出了鬼了。秦默也没在意,自己站起身来左右环顾了一下,往接机口的位置前行,没走几步,沈卓云自己就跟了上来。 “我去见过赵渲了,”秦默站在接机口,等着一会汹涌的人流从这里出现,皱着眉同沈卓云闲聊,“他跟赵源……好像不太对。” 沈卓云闻言眯了眯眼:“怎么个不对法?” 秦默静了片刻,才说:“赵源好像是被迫跟赵渲住在一起的,还有,当初赵渲真的是被……那什么了?” “看当初赵源那样子,是假不了了。”沈卓云毫不在意,挑起一个笑来倒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要是你说的是真的,赵源那狼崽子就是栽在自己亲弟弟的手里了。”那热闹就大了,赵源这是养了一条披着羊皮的狼,还是硬生生把一条兔子逼成了狼? 沈卓云看热闹不嫌乱子大,却丝毫没意识到,他才真正是那个披着人皮的禽兽。 “赵渲说,我现在的证人还不够,我打算再去找沈晴一次。”秦默抿了抿嘴唇,想到了上次从沈晴那里回来对方的反应。“你跟我一起去么?” “沈晴开的gay吧,你一个人去,万一被人拐跑了怎么办?”沈卓云在他耳旁不满的抱怨,但好歹算是答应了。 显然是最近这一阵rou吃饱了,人逢喜事精神爽,连这事都答应的干脆利落。可一想到最近沈卓云无节制的索取,秦默却觉得头疼。他自己在这方面的需求不大,之前二十多年的光棍汉也都挺自然而然的过来了,但沈卓云是龙精虎猛,活像几百年没吃过rou的兽类,这让秦默很是吃不消。 “阿默!” 老远传来一声生涩的中文,秦默抬头一看,正是自己等着的师弟安迪。 安迪是混血儿,高鼻深目,五官立体,肤色白皙,有一双极漂亮的绿眼珠,颜色清澈,凑近了看会觉得瞳孔异常漂亮。浅棕色的发丝,脸上挂着微笑,却给人一种极随意风流的感觉。 安迪上来就给了秦默一个熊抱:“你居然真的来接我了,我就知道,我们才是真爱!” 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接机口刚出来的乘客不少人都盯了过来,安迪却似乎毫不在意,居然立马就单膝跪下了:“亲爱的秦默,在你离开我的没日没夜里,我都是如此的焦躁不安、辗转反侧,如果只有将灵魂出售给魔鬼才能换回你的眷顾,那我愿意永坠地狱——嘿!等等我!” 安迪在秦默拔腿就走的一瞬间立马就反应过来了,瞬间站直身体勾住了秦默的脖子:“未免太无情了吧?” “我怎么不知道你汉语已经这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