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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的夜宵也很多,可能不管在中国的哪儿,夜宵摊子都是朋友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的最佳场所,我一个人吃不了什么,通常就吃碗白粥配碟小菜,然后走路回酒店,夏季风来得早去得晚,路过江边时,巨大的风声和涛声总在耳边回响,顺着水流,一路延伸至看不见的地方,而从这水向北往上,就会在某一个点上和你汇合吧。” 顾斯人接着打字 “早起后,我总在酒店的自助餐厅解决早饭,外面的吃的和酒店里相差不远,还会让我陷入选择恐惧症,我喜欢这家酒店做的蒸饺,如果光对比食物的话,我常常误以为自己其实并没有离开W市,只是从家里搬到了酒店。因为天气炎热,白天我很少上街,这几天,只勉强自己去了趟步行街(这里有像我一样的,来自天南海北的普通游客),A市的人流量并不比W市少,走在马路上时能看见浮起的热雾,景物都因此变得扭曲了……因为回酒店的时候太困,我在坐公车时坐过了站,最后只好从终点站A大重新坐回程的车,也因此在回程的路上又睡了一路……” “我打算下个星期就去找工作,本没有在这边工作的念头,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厌倦‘离家出走’,可是不知不觉心情改变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改变,但我已经请中介替我找房子,我想不久就会有消息的。” “爸爸,很抱歉我突然离开你,离开家。我知道自己很鲁莽。我不是想故意吓你一跳。那天,在天亮之前,我坐上了来A市的大巴,当车开上高速时,我突然发现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离开你,更令我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决定竟然下得这么晚。” “请保重身体。” 顾斯人发掉这封邮件,他知道顾亦言有个私人邮箱,但很少使用,他没把握邮件会不会被父亲阅览,他想,假如自己真的这么想联系父亲,大可以直接给他打电话,所以他一定是想离开顾亦言,离开这棵遮蔽着他的大树,但又缺乏勇气,他真像块奶油蛋糕,很难狠下心把自己往地上砸。 “顾总不好意思!占用了您这么长时间!您留步!” “你把具体方案交给高虹,这事她负责。” A市万豪酒店内,顾亦言在和本城一家房地产广告公司的副总见了面后,两人一道进了电梯,边谈些最近A市招商引资的情况,电梯下到一楼时发出“叮”的一声,只见辜承宇打扮得很偶像风,头顶棒球帽,脚上一双绝版漆皮鞋,迎面撞上了顾亦言,他笑道:“真巧啊,我刚想上去找你。” 顾亦言:“怎么了?飞机又晚点?” “这次还真不是。咳,先说好,不准笑我啊,是我临时没找着身份证。哈哈。” “你怎么没把头给掉了。”顾亦言理所当然地批评一句,旁边的某副总观察二人关系,像父子,说话够随便,且俩人都是少见的帅哥,就是辜承宇明显三张以上了,虽然打扮得是个小年轻。正尴尬不知该如何和辜承宇打招呼时,顾亦言为他们做了介绍。 “这人来干嘛的?” 待那位副总走后,辜承宇斜着眼问。 顾亦言和他一起出了酒店,夜晚的江风习习,吹在八月的路面上带来阵阵凉爽:“来毛遂自荐。” 顾亦言招了招手,一辆的士停下了,待会吃完饭他不打算开车,想和辜承宇喝点酒。 “就我们俩去吃饭?”辜承宇问,语气很疑惑,广播里正放着一首陈升的。 顾亦言掏出口袋里的一部手机,处理掉几条信息之后关了,留着另一部更重要的号码是二十四小时能接通的,一边低着头对辜承宇吩咐:“别叫其他人。我想清静点。” 要真想清静就把两部手机一起关啊,辜承宇暗自观察老板,道:“宝宝不跟我们一起吃饭?” “他没来。” “是吗?”辜承宇盯着老板看了半晌。 “你倒还挺挂着他的?”顾亦言夹了根烟进嘴里,没记错的话,辜承宇也算是儿子的半个青梅竹马,他没找着火机,问辜承宇:“发什么愣?火机呢?” “哦。”辜承宇给他递上火,顾亦言的侧面在蓝色火苗上亮了半秒钟:“可我刚看到宝宝了啊。难道是我看错了?” “在哪?”顾亦言头也没抬,吸了口烟,尼古丁进入肺部,他皱着眉。 “就在X江边上。不过当时我叫他他没理我,我坐车上呢,他从我车旁边过去。难道我看错了?” “你没看错。”顾亦言仰头靠着车座,计程车里空调效果不好,还不如滚滚长江水上的风来得痛快:“是他非要自己出门旅游,不肯跟着我。” “不会吧。” “还突然说要在这边找工作。” “……哈哈哈。宝宝怎么想的。真有意思。那你同意了吗?” “……他太幼稚。从小被我娇生惯养……他吃得了什么苦?!” “给他个机会试试吧!我倒觉得这是好事!” 好不好得看结果。顾亦言点点头,放眼望去,A市的马路上人挤人,路边商铺的音响不断在播放广告,他这趟来是专门为祝贺一位朋友的五十大寿,昨夜在酒店收到了儿子的邮件,其实这世界上有种东西叫邮件提示,确保他不会遗漏任何重要的信息。 “叫宝宝一起出来吃吧。这么多菜……小心被人拍照说咱们浪费。” 酒过三巡,辜承宇玩笑着说,顾亦言像是完全没考虑过这点:“吃不完说明这儿的菜味道不好,走吧,去别的地方坐坐。” 顾斯人心慌意乱地奔回酒店,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辜承宇!他一定会把自己的行踪告知父亲……顾斯人果断退了房,思前想后,他认为这片儿是不能再住了,冒着夜色,他像个逃犯一般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去了另一家位置较偏远的商务酒店。 躺在床上,商务酒店的气味着实让他难受,他觉得自己真不赖,自从上次的皮肤病事件过去后他竟然还有胆子住酒店,他有些洁癖地把酒店的床单换掉,又把自己的牙刷什么的摆好,毛巾全是他前几天买的,仍然洁白簇新,等一切准备就绪后,他想:我该去洗个澡,该睡了。 窗外,灯流远不如市中心那么繁华,给人一种城镇的感觉,似乎和W市一样,这里也是一个大县城,顾斯人边擦着湿淋淋的头发,边贴近玻璃表面,忽然他哭了起来,眼前的灯火顿时模糊成了色块。眼泪很急,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哭,只觉得胸膛里塞了很多东西,异常发堵。他想也许明天顾亦言就会来把他抓回去了……可是如果不呢?他必须面对自己的选择。就是这样,是他选择要离开他。 48 “来A市两个月了。我没有获得想象中的解脱,反倒像是陷入了不知何时才会终止的煎熬。在一开始的时候,每个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