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
她的人类去上班的时候,他会在客厅开着电视,放昨天晚上放的节目。 就像一个刚刚恋爱的高中少年。 她的人类,傻乎乎的人类,总是对所有人都很温柔,没法拒绝别人。 在这个家伙面前却脾气大得多,一点也不吃亏,显得生机勃勃的。 更别提这两个家伙挤在沙发上的样子了,她都看不下去了。 然而,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喜欢对方,更别提,他们也不知道对方喜欢自己了。 —————————————————————————————————————————————————————————— 亲爱的圣诞老人: 我今年一直都是很乖的一只猫。所以,圣诞节我想要一副专门为优雅的猫咪准备的墨镜。呃...不那么优雅也没关系,只要能防眩晕防闪光就行。哦算了,圣诞节太远了,能不能拜托你跟你的好伙计复活节兔子说,我不要彩蛋,我要墨镜。谢谢,我就知道你们靠得住。 你真诚的, 伊丽莎 亲爱的复活节兔子: 我跟圣诞老人说了,你问他吧。 谢谢。 你真诚的, 伊丽莎 Green Eyed 从我们的“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的结局到今天刚刚过去了两天。这才周日的午后,我亲爱的艾利克斯就不愿意和我窝在沙发上看了。 其实这么说也不算准确,他只是,看着看着电视,突然从沙发上起身,对我说: “我饿了,咱们去楼下找点儿吃的吧。” 他可能只是受不了中餐外卖了,毕竟我终于可以重新享受陈先生厨房的炒面,我就连着吃了两天。他,刚刚成为正常人,需要吃饭了,也连着吃了两天炒面。 当然,另一种解释也是可能的,他根本就不让我取外卖。 这里,绿眼睛也可以从比喻义来看。 我在楼下的咖啡馆为我们俩找了张桌子,他去点些吃的。 我正百无聊赖地等着他,直到一个声音突然闯入。 “对不起,请问这里有人吗?” 周日的下午,咖啡馆里总是有很多人… 等等,这个场景有点似曾相识。我一抬眼,就看到了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正站在我桌前。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艾利克斯的声音响起:“抱歉,这里已经有人了,你不妨去试试那边的座位。”他的语气非常礼貌,百分百绅士。 只是,当对方转身离开,坐下在我面前的我的男朋友,脸上挂着和我的猫占领沙发高地时如出一辙的表情。“我是世界之王。”大概就是这样的表情。 “你别告诉我,你就是为了说这句话才要跑来这里的。” 他给了我一个久违的“你是不是傻”的表情,然而对我,毫无说服力。 “你要是不非得过来,我都忘记了,毕竟都过去两百多天了。” 他挑眉看着我,仿佛是在问我:真的吗?我突然就觉得逗他一下也无妨。 “真要说起来,他还是我第一个有好感的对象呢。”我男朋友的脸色有点不好了。“我当时看到他的金头发,就想起了小王子里的一段话。我想,现在我才真正明白那段话。”我把目光紧紧的锁在他绿色的眼眸上。“你看到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一点用也没有。我对麦田无动于衷。而这,真使人扫兴…”可能我的目光太热烈,他猛然意识到我说的话其实是对他说的,他怔怔地看着我,接下了后面的句子。 “但是,你有着金黄色的头发。那么,一旦你驯服了我,这就会十分美妙。麦子,是金黄色的,它就会使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 “有时候我真怀疑你脑子里有一个霍格沃茨图书馆,或者有个维基百科。”我一时兴起的告白被他抢了一半,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恼。 “你可以那么说,所有这些知识是我生来具备的。但是,在我遇到你以前,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对我毫无意义,就像麦子对狐狸来说一点用也没有。”他看起来有点紧张,或许因此他才没听到我怦怦作响的心跳。“但,当我遇到了你,一切就都有了意义。因为遇到了你,我也就喜欢上了风吹麦浪的声音。” 总是自诩资深电视儿童的我,见过各式各样的告白,只是,当我是那个被告白的人,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我红着脸,红着耳朵,甚至可能还红着眼眶,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我只是迫切的想说些什么,又不知该如何用语言说出我波涌的情绪。 在我们俩之间,我一向是那个负责俏皮话,负责活跃气氛的,而现在,我却是那个讷讷做不得声的人。 由于我久久没有回应,他便自暴自弃的说了下去:“况且,他又不是第一个,你在对他有好感之前还爱上过我一回呢?”噢——我的绿眼小怪物。 “你就欺负我不记得吧,是是是,不管多少次,我都会爱上你的绿眼睛。” 他颇为满足的笑了笑,然后恍然意识到,“我才没有嫉妒!你本来就是我的。” 没错,就是这样的。 ———————————————————————————————————————————————————— 嫉妒是个绿眼睛的怪物。 我是个戴墨镜的无辜路人。 What If 有些事情不一样了,可有些事情永远都不会改变。 约翰即将成为游乐园惊悚鬼屋的荣耀员工。 要成为一个荣耀员工,你需要:吓到1000个顾客。 约翰的记录现在是998。 所以,今天,将是个特别的日子,将是他登上荣耀员工宝座的日子。 约翰裹上布条,装作木乃伊,等待在他的有利地形——一个小小的转角。 脚步声渐响,正好是两个人,完美。 约翰正兴奋的等待着,那两个人却停在了转角的另一边,约翰不由得偷偷冒出了头窥探。 两个年轻男人,正站在那里。 “为什么我们的任务要来鬼屋。”个子较高一点的人说。他的声音带点鼻音,语调也比较平和。 “保持安静,新手。”个子较矮的人有一头卷发,正背对着约翰。 “嘿,别’新手’我,黑衣人还是我带你看的呢!我可不是你的小跟班。”高个子——约翰决定就叫他新手——听起来并不生气,也不恼火。 “我以为你很喜欢罗宾呢。” “我当然喜欢罗宾!可是你又不是蝙蝠侠!” 他们俩可能是朋友,跟别人打了赌,来鬼屋探险吧。约翰暗暗想着。 卷发没回话,新手看起来却有些手足无措,“我也喜欢你啦!哎呀,我最喜欢你了!” 判断失误,是情侣。约翰默默地退回转角的这边,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他好像是不该偷看的。 一小段知名不具的安静之后,新手的声音又响起: “特工A,我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