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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出了名的恩爱……从没吵过架、终日双出双入,他根本就不可能有私生子!” ——这不只是洛磊的挣扎,也的确是上流社会人尽皆知的事实! 当初谁都知道,洛家的当家人本事不大,洛氏是在交到洛磊手里之后才被发扬壮大的,而洛磊的父亲这一代,几乎是把从上一代继承的产业原封不动的保守经营了一辈子罢了,但那个男人是出了名的疼爱老婆,整天无论出席什么宴会都是夫妇双出双入,恩爱有加,参加拍卖会也经常会给老婆带礼物,听说还经常带着老婆世界各地旅行、甜蜜恩爱备至!那时候的洛家,在上流社会不算什么翘楚之辈,充其量也就是个中流水准,但洛夫人幸福的生活却在无数名媛贵妇中被流传着。羡慕着……这样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有私生子?! 只可惜,这份笃定……在早就预料到他会有这种反应的赵女士看来,却只是淡淡的苦笑,笑容毫无恶意,说出的话却不得不字字伤人—— “洛磊,你别激动!你还没听明白么?我说——陈陌是你的哥哥!真正的私生子,并不是陈陌,而是……” 特意被加重的“哥哥”两个字,听起来格外的刺耳,最后的话,赵女士并没有说完,但是看着洛磊的眼神,已经让在场的、包括麦子柒都看明白了,洛家只有一个独子,是洛磊,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再加上一个陈陌的话……陈陌不是私生子,而私生子另有人在的话,那么那个人就是…… “这怎么可能?我爸爸mama恩恩爱爱了一辈子……就算是你,说话也得负责任!”洛磊本就是个暴脾气,更何况有人出言亵渎他已故的父母,如果这个人不是赵女士的话,他已经掀桌子了,“赵女士,你有什么立场污蔑我的mama?今天你既然把话说到了这里,那就必须给个交代!” 的确,赵女士这样的说法,对于一对恩爱了一辈子的夫妻而言,俨然是匪夷所思,洛磊会生气也不奇怪! 可是赵女士悠悠的一句,却让他哑口无言—— “那么,洛磊,我问你……商场如战场,这么多年了,你也应该长大了,也应该很明白,在商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用无缘无故得恨……你觉得,当初我和你素不相识,我为什么会一直帮你?” 这个问题,困扰了洛磊很多年,突然在这个时候提出来,却让他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当然,赵女士也没有期待他的回答,而是继续自说自话—— “因为我欠洛家的,我辜负了你父亲的嘱托,当年陈陌母子是在我的手里弄丢的,就为这个,我我欠姓洛的这个人情,就还不清!” 三个年轻人目瞪口呆的时候,赵女士按了一下铃,立刻有下人进来,她叫了一杯白水、拿出药来,顺便让下人把他们几个面前的饮料和酒水满上,又把下人打发了出去—— “上了年纪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和这个世界说再见呢,我和你父母找了他们母子一辈子,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人,可到底是晚了一步,还是闹到了这个地步,果然是我太没用了!”一边自言自语的叹息,一边拿出几个药片送服下去,也许只有在亲儿子面前,她才能表现出最真实的这样一面,不再那么强势,不再那么光鲜,赵女士的脸色不大好,而且似乎是因为心情的关系,显得很沉重、也很憔悴,“好了,到了我这个老太婆讲故事的时间了,给我点时间让我啰嗦一会儿吧,不然等我把这密码带进棺材的那一天,如果你们兄弟俩还是这样反目成仇,我可怎么有脸下去见他们三个人啊?” 长长地叹息,外人绝对没有可能见到铁腕女王这般迷茫的神情。 可是短短几句话,洛磊和秦天浩都到了重点—— 三个人?除了洛氏夫妇之外,另一个是谁?陈陌的生母么? 只见赵女士慢悠悠的把药喝完,也许是这个女人优雅惯了,就连撕开痛苦回忆的样子,都不会让人看起来过分的狼狈,只不过,这开场白听起来跟洛家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丝毫不显得优雅高贵—— “我姓赵,是有名的华裔女商人,,我的中文名字叫赵舒雅,是很多年轻人白手起家的偶像!”她突然显得无比诡异的跟自己的儿子还有很熟悉的晚辈,介绍起自己来,而且还都是些外面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正当几人觉得这对话诡异的时候,却不料她却话锋一转,“但其实,这都不是真的!我的真名,叫赵翠菊,我来自大陆的偏远农村,而且我的第一桶金也并不干净,还沾着别人的血!” …… 第二百零四章 狗血的记忆 “赵翠菊?” 秦天浩下意识在眼里写了很多好奇……的确,这和外面传闻的这位白手起家的优雅女王的传说,有很多差距,比起洛磊,他对这个女人的了解更少,难免会有更多听下去的欲望。 “这和我父母的感情,有什么关系?” 洛磊在急于想知道的是,为什么自己突然多了个哥哥,为什么自己的mama和爸爸恩爱了一辈子、现在却突然被说得像小三一样!而不是眼前的赵女士曾经叫什么名字! “别着急,让我慢慢讲!”赵女士脸上的苦笑,并没有因为对方的催促而改变节奏,有些东西在心里憋闷了太久,就算是她也有不吐不快的时候,“我嫁给麦昕的时候,小柒的姥姥还在世,我mama一身重病,我家在那种贫困的偏远农村、那时候我们农民还没有医保,为了给她治病家徒四壁欠了很多债,后来有人介绍麦昕给我,那时候他是县里工厂的工人,有稳定的铁饭碗,对我们来说是难得的好人家,最难得的是那个人老实本分,对我也很好,还愿意拿出所有的积蓄给我mama治病,我们那个年代没有你们这些年轻人那么多风花雪月,跟他在一起很快乐、也充满了安全感,我就嫁了,后来我mama还是没救活,家里也就没什么亲人了,我就跟他去了那个北方的县城,我们俩的感情一直不错,就是偶尔也会争吵,老实人有老实人的缺点,比如说我渐渐的开始不满意他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那时候国内改革开放已经很多年了,只是我们那种小县城闭塞,很多年之后才开始活跃,看着身边很多人开始做小买卖,日子越过越好,我也想折腾,可是一方面苦于没有本钱,另一方面是他不支持我,他觉得守着工厂的铁饭碗旱涝保收,就是好日子,我觉得他没出息,他觉得我不安分守己!其实也说不上谁对谁错,只能说性格南辕北辙,后来有一次大吵了一架之后,那时候只学了没多少字的我,刚好看到一条招聘启事,是招聘临时佣人的,似乎是说南方的有钱人来我们这里做投资考察,没带什么随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