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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着娘家干点活儿,也可以躲避饥饿,时间久了,孤山部落虽排外,但是跟很多部落的关系也还处得不错,是附近有名的大部落。 当然,由于这个部落全是弱兽级兽人,战斗力有限,占据的驻地却极好,不是没人打过它的主意。 不过,有强大的长生木族人在背后为他们撑腰,那些人无论什么样的盘算,都注定只能落空。 孤山部落的地理环境优越,族人们善于耕种养殖,忍饥挨饿的日子远远少于其他部落,再加上他们一族的雌性好生养,长年累月的繁衍下来,族人足有七千余人,其中有半数都是兽人。 跟大湖部落不同,长耳一族的居住地非常集中,牙身为族长,他居住的地方自然是最大最宽敞的—— 一个面积颇大的天然溶洞。 牙的伴侣为他孕育了四个孩子,都是兽人,阿木排行老大暂时还没找到心仪的雌性,排在中间的两个女儿已经跟部落的兽人结为伴侣,还先后生了小崽子,阿莱年纪最小,化形的时间却比哥哥jiejie们都早,因此也不太稳定,情绪一激动就会变成兽型。 如今住在溶洞里的,只有牙和他的伴侣以及两个儿子,一家四口人,给他们家干活的十多个奴隶,则住在旁边的山洞里,因此,溶洞里显得格外宽敞。 溶洞不可避免的有些潮湿,洞壁上长满了大大小小的不知名蘑菇,菇帽上散发着微弱的橘色光芒,无数微弱的光芒汇聚起来,将溶洞彻底照亮,不说如白昼一般,却也不用再刻意用火堆照明。 在牙的带领下,大家来到溶洞最中心的地方,也相当于是他们家的客厅。 客厅非常大,同时容纳两三百人都不成问题,洞顶到地面有十数米之高,非常开阔。洞壁跟外面一样,都长满了苔藓和发光蘑菇和一些不知名的草叶,人到了里面,全然不觉得憋闷。 据牙讲,他们家的洞xue冬暖夏凉,寒冬季里随便烧点柴禾就能过。族人们的洞xue是自己挖的,要差一点,但是相较很多部落胡乱搭建的房屋而言,住起来要舒适得多。 白向来以部落的砖瓦房为骄傲,在这种时候,自然得找准机会不着痕迹的炫耀一下。 成功勾起众人的好奇和羡慕后,吴诺从他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看出一丝丝小得意︿( ̄︶ ̄)︿当然,吴诺和白来孤山部落可不是为了单纯的叙旧和炫耀,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找到更多的铁矿石,带回去。 牙和巫祝一早只是想要低价优质的血盐,但现在他们还想要吴诺所说的水稻和小麦的种子。 粟的产量非常低,族人却在年复一年的增长,他们迫切想要找到新的食物来源。 能生长在水中的水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粟耐旱不耐湿,太过靠近河流的地方,粟的产量低的可怜。如果有了能够生长在水里的水稻种子,他们就可以把靠近河流的地方全部开出来,种成水稻。既然本来就是生长在水中的植物,想来产量再差也不会比粟差。 至于小麦,如果产量比粟高的话,他们可以适当的腾出一些田地来种植。 今年,大湖部落的粗盐价格再次大涨,部落拿了不少物资去换盐,现在可供交易的物资实在不多。受到去年寒冬季和夏季雨水的影响,粟的产量比历年都要低,连供应族人们食用都够呛,能拿出来给交换的也实在有限。 聊到交易的正题上,巫祝没怎么表态,牙和阿木都有些忐忑。 吴诺跟白对视一眼,他笑道:“牙大人不必如此担心,我和白只是出来游历,我们带出来的血盐并不多,稻种我可以全部送给你,但小麦种子只能等明年了。如果顺利的话,等水路开通,明年长河部落的船只就可以直接抵达大湖部落,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会让人运送大量的血盐过来,到时候我再让人给你们捎带小麦种子。” 活了无数年岁的树爷爷都是第一次听说水路和船只,不由好奇询问,其他人也是一脸疑惑的盯着吴诺和白。 吴诺耐心把水路和船只给大家讲解了一遍。 树爷爷听后立刻明白了,“聪明,实在是太聪明了,你们是怎么想到把树掏空做成船只漂浮在水面上的?” 白正想说是他家小神使想到的,吴诺先一步谦虚笑道:“并不是我们想到的,是我们部落的先祖想到的。” 树爷爷问:“你……不是长河部落的人?”他作为最古老的长生木族人,可以跟人类直接交流,没有任何语言障碍。他跟巫权的关系不错,却从来没听巫权提过水路和船只。 “我来自非常遥远的炎黄部落,现在已经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就留在了长河部落。” 树爷爷思索了好一会儿道:“炎黄部落……我活了这么久从来没听说过这个部落,大概真的离这里很远吧。不过既然你选择留在长河部落做巫权的弟子,就安心留下吧。” 吴诺微笑着点点头,他并没有注意到白眼底一闪而逝的开心。 一直没什么说话的巫祝,这时候说道:“我们这条河流,直接连通着外面的大湖,你们的船只可以通过水路直接到达我们的部落吗?” 很明显,已经老成精的巫祝,并不想在血盐交易上再继续受制于大湖部落。 大湖部落那帮贪婪的恶狼,血盐到了他们手里,他们不拼命榨取利润才怪。如果能够直接跟长河部落达成交易,他们能省去大量不必要的花费。 吴诺在心里给巫祝点三十二个赞,老爷子简直太上道啦~\(≧▽≦)/~! 当然,面上吴诺还是有些迟疑,“这个我暂时还没法答复你,如果水流太急或者河面太窄了,我们的船都进不来。” 巫祝在孤山部落生活了一辈子,再清楚不过周围的情况,他想了想说:“河水也就在我们部落这一段比较急,往下走,河水就跟外面一样了,河面也很宽。这样,我让阿木陪你们去看看,如何?” 吴诺笑着摇头道:“这倒不用,一会儿我和白去看看就行了。” 又聊了一会儿,牙的伴侣青叶带着奴隶们,把做好的食物送了上来。 首先就是一大锅粟煮的粥,然后还有三头烤角羊,一大碗煮熟的鸟蛋,几条蜂蜜烤鱼和烤rou鸟,一些水果,很丰盛,味道也算不错,看得出来他们是花了心思准备这些食物的。 煮粥的粟米是今年的新米,粥色碧翠诱人,带着淡淡的清香,味道清甜,单论口感,比吴诺种的水稻还好些。 毕竟吴诺种的水稻就是从王三虎那里弄来的再不普通不过的种子,完全无法跟他在现代吃过的那些糯米、香米、珍珠米等相提并论。 粟不一样,比他在现代吃过的小米更多一种天然的香甜,入口粘稠软糯,口感上胜过稻米不少。 吴诺本来就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