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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我连忙让自己笑了起来,尽量用生疏有礼的表情,还选择了一个他应该会喜欢的称呼,“齐先生,好久不见。”我话音刚落,却发现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一言不发,一股股熟悉的寒气散开,让人感觉仿佛从脊梁骨刺下来,冷得我忍不住想紧紧缩起脖子。这下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最终却是他稍稍点了点头,说:“确实好久不见。”他也不过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我还是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了,“那个。”我连忙说,“孩子怕饿,我先带孩子回家了。”他没有停顿,“好走。”我胡乱地点头,两个人擦肩而过。——直到走出很远的距离,我还是不敢回头,但忍不住放慢了脚步。明明拼命要逃的人是我,心里却又隐隐泛起一阵难过。这辈子,大概真的只是陌生人了。——和他同居一个月,我才深刻地意识到,我和他的世界有多是不同的。举个例子。我发现,所有我为他准备的舒适宽松的衣服,保暖厚实的手套围巾,他一概无视。每当我和他吵架,他都是从容淡定的,只有我一个人红脸,担心这担心那,并深深感觉他一点儿不在意我。他有时听不下去就会离开,没有哪怕一次妥协。后来我才知道他摆在衣柜里的衣服,叫做“订做”,而这种衣服上面的一个纽扣,都可能要我卖出去一百本书——我整整十八年都没出过那个生我育我的小县城,见过最多的不过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教师,穿着简单干净衬衣西裤,所谓“奢侈浮华”,在我脑海不过是试卷上偶然出现的形容词。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在他的穿着上多说一个字。这还只是一小部分。我终于开始意识到,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是价值观念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就算他现在气质温和得像老师一样站在我面前,昨天报纸还在刊头登了他和神秘人同居一月的消息,哪怕是模糊的偷拍,也能一眼看出是他——我原来那么熟悉,就算他穿得再简单,那衣服的牌子,那气质,甚至他的表情,都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学有的。我五年前走的时候就知道,其实我一直离他很远,甚至无所谓“逃开”了。这次五年后的见面,尴尬归尴尬,他比原来更加成熟,还有一个漂亮的孩子。我觉得我应该是放下了吧。但我很清楚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他带给我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但是,确实有很多东西已经过去了。本来抓着不放有什么用。作者有话要说:咳,半年以上了……总之我就是又回来了……嗯哼,但是有些章节还没改好,但是大题的思路已经不会变了撸。期待你们的点评。第2章悲哀02悲哀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大概是睡姿的问题,眼睛被压得生疼,睁都睁不开。我开的酒吧,整个二楼都是房间。我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将就了一夜,这儿正饿得发昏,于是打电话让楼下的厨房给我做份午餐。又皱着眉头揉眼睛,揉了半天还是看不清,索性就住手了。下面效率很快,马上就有人送饭来。我艰难地瞥了一眼,哦,果然是景宣。他是我一眼看中的调酒师。调起酒来就跟耍刀子似的,配上刀割一般有棱有角的面孔,让人从心底升腾起震撼。我当时被美色迷昏了头,但这位小哥调酒技术还是很不错的,他从我开酒吧时就跟着我,现在很熟。他显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我这种情况。脚步稍顿,就来到我面前。我可以闻到他身上干净的味道,又听见勺子与瓷盘碰撞的清脆声音,接着一个温热而坚硬的东西触碰我的嘴唇,他的声音低沉,“张嘴。”……我扯了扯嘴角,习惯了他把我当三岁孩子了。我这几年身体越来越不好,特别是眼睛,说来也奇怪,我也不是什么发奋用功的人,却有四百多度的近视。昨天晚上睡觉竟然没脱眼镜,现在都不知道被我搞到哪里去了。我一口吃掉他舀给我的东西。是我平时吃的菜色,但好像又加了点别的,变得更加爽口。我细细琢磨了一下也没想出来,不由更加得意起来,想我当初选厨子的眼光也是非常好的。我吃了几口,就想自己接过勺子,但是他并不愿意。说起来“喂饭”这件事还来源于一个我和他打的赌。那天我照样摸瞎一样地吃饭,他就在旁边看着,也不帮我一把,于是我就想和他打个赌。刚开始他还没兴趣,后来被我撩拨的不行,同意了。结果显而易见,肯定是他输了,于是要在我眼睛坏的时候,“喂我吃饭”。当然那个要求我只不过是说出来吓吓他,没真的要他那样做,但谁知道他倔脾气,我当时也不够了解他,这个“约定”就被延续至今了。我一边吃着,一边在“夸赞厨子”和“懒得下楼”之间做思想斗争。结果在我准备吞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门“啪”的被打开了。“老板不好了!有,有……”我差点被噎到。这应该是刚刚来酒吧的那个孩子。我猜他肯定是脸红了,天知道这孩子有多容易脸红,因为他接下来说话的声音和像蚊子一样小。我面不改色地指指眼睛在一片模糊下,朝他站的方向露出了一个笑容,说:“眼睛睁不开。”“哦、哦……”那孩子吞吞吐吐地回答。平时要是没什么事情,除了景宣,基本没人上来。这兔子肯定是不了解情况被怂恿来的,单纯得很,一点也看不出是名牌大学的。我也懒得多做解释,提醒他:“出了什么事啊?”他这才算反应过来:“老板!楼下有人闹事!”我把最后一口饭吞掉,然后默默地想,厨子,我今天注定要表扬你。我本来就有近视,这几年身体又不太好了。现在视线还是模糊一片,但路还是走得了的。扶着墙从办公室里下来,一楼果然已经天翻地覆。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闹事的居然只有一个人,可见他的破坏力有多大。我就想,这样的情况,一般只有耍酒疯才能如此激发人的潜能。这么说就不是我的保安不给力了。我当初为了吸引顾客,挤掉别的酒吧生意,想破脑袋给酒吧搞了个规矩:凡在这里办得起VIP的,除了最普通的优惠以外,还将得到酒吧最大最全面的服务——失恋了想砸就砸,生日时想开praty就开praty,酒吧将以你的一切为主——若你能为你的所做所为负起责任——事后给钱。当然,也为了不真的搞出什么大事,办了VIP的那几位我也是观察很久,谨慎下决定。他们不仅是钱多,而且都是些丢不起脸面的人。但凡事都有万一,我也不是没想过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