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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对着猫眼看一下,结果敲门声停了下来,传来一阵开门的声音。我这个时候脑子才转过来了,有我家钥匙的人,最有可能的只有景宣。“……阿宣啊。”真的是他。景宣愣了一下,没想到我就站在门口。他肯定以为刚刚没人开门是因为我没起来。但他马上又把脸板起来了,他这个人就是不会温柔,怎么可能追得到人呢。他皱着眉,“你赶紧进去穿衣服。”其实根本就不冷,现在还是七月份,只是因为我怕热,所以屋里温度低,又刚起来,全身只穿了一件棉T恤。我习惯性地“嗯”了一声,却凑过去看他手里拿了什么。他也知道我的性子,于是自己打开袋子,接着把大门关上。“我刚刚去了菜市,还买了早餐。”他边说边将东西放在餐桌上,将早餐拿了出来。我顿时没了兴趣。菜市场这种地方我小时候天天去,后来长大了也经常去,看着蔬菜眼睛简直能报价。至于早餐,呃,是我不喜欢的红豆粥。要平时我立马就跑回卧室接着睡。但现在我仍然一脸温和笑容,坐在餐桌旁,看着他在冰箱前地忙碌。他忙着装冰箱,像是故意没空理我。等了半天,我只好自己先开口,“阿宣,我记得我昨天是说,让你打电话叫醒我的。”他的动作顿了顿,掏出手机居然现场给我打了个电话,卧室里传来断断续续的手机铃声。响了一会儿,他挂掉电话,总是没什么表情的脸看起来居然有一点无辜,他看着我说:“是你没等我电话,自己起来了啊。”说完又转过头开始折腾冰箱。我被他这一串流畅的动作惊得目瞪口呆。等我反应过来,眉头一挑,嘿,这小子居然还学会恶人先告状了。还好他大概也是第一次这么做,背对着我的动作都带着掩饰地僵硬。我眯起眼睛看着他的背影,看到他的动作越来越慢。我说,“景宣。”他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转身站到餐桌前面,却沉默着。这个场景我很熟悉,因为他其实还年轻,年轻人就是这样,坚定起来总像是要拿出一种孤注一掷的勇气。我也不想他这样。大概是我性格的问题,想到有人能随时进我家门,这就算是我再熟悉的人,我也不能这么不了了之。而且还因为一些其他原因。我不能让他理我太近。我看着他的眼睛,用少见的、严肃的语气,“景宣,虽然这个屋子之前是你租的,但你既然决定退租让给我,我也和房东签了相关协议。那么现在,是我有这个屋子的使用权,这是我的私人空间。我不会希望有任何人,能随随便便进我的屋子。”他听到这段话,抬起头看我。他没有说话,大概是在分辨我是不是真的生气了。但哪需要“分辨”,他很快就低下头,“对不起。”我怔了一下,一会儿对他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但不是没关系。气氛是僵持着。其实现在是早上最好的时光,屋子的光线刚刚好,他站在柔和的灯光下,桌子上有一堆刚买来的蔬菜。我之前看过了,这些都是我们两个爱吃的。他的一只手搭在椅背上,他比我高,灯光从上而下,柔和了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眼睫毛长长的,让人心碎。我一直都觉得他木讷,觉得他太安静,但他并不会收人欺负。因为他这种性格,天生就有让人作出退步的能力。他看着我的眼睛,“放一把钥匙在我这里,不可以吗?”他很认真地说:“我道过歉了,下次不会这样的。”虽然是那么真诚地说着,他还是在我面前摊开手心,那是一把很普通的钥匙,单独的一把,唯一有些特别的,是系了一个普通的四叶草挂坠。我想了很久,才想起那是我随手送给他的挂坠。我看着那个挂坠,愣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说,“不行。”他脸上有一瞬间的失望。摊开的手握紧,又松开,很舍不得的样子,却慢慢将钥匙放在我手上。他从来不知道怎么恳求一个人,我已经这样拒绝了他,让他再说不出一个字。我垂下脸,不太敢看他的表情。我觉得他是想问我为什么,但他最终什么都没说。他只是让我回房穿衣服。然后要我出来吃红豆粥。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那些被他藏在心里的,或者被我故意忽略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我走到门口,他突然在背后问我,“不会有别人有这把钥匙的,对吗?”我顿住了脚步。我说:“对”。第7章晚安07晚安我关门换好外出的衣服,开始研究钥匙上的四叶草挂坠。这个东西我毕竟已经送给了景宣,所以我还是打算将它拆下来还给他。挂坠已经不新了,但是还很干净。我这个人不善于搞什么有耐心的东西,也没想到这个挂坠已经命不久矣。弄来弄去,居然把它弄烂了。我:“……”我皱着眉,严肃地看着这个烂掉的挂坠。这个时候外面已经响起了景宣的声音,“习哲,,出来吃早餐,不吃会胃痛的。”我:“……”这真是风水轮流转啊呵呵。欺负老实人报应就是这么快……我努力地思考等下怎么说。最后我还是拿着那个坏了的挂件出去,开门见山地跟他说,他的视线果然跟紧了那个挂件。我只好又讪讪地补充道,“……我可以再送一个给你的。”他看着我。经过刚刚的事,他心情大概有些失落,但没说什么,但他最后只是开口,“没事的。你要记得。”我忙不迭地说好。他将重新热过的红豆粥摆在我面前。这种粥按照他的说法,对我身体好,但我本人实在很讨厌这种口味。我坐下来喝粥,他就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他知道我其实不爱吃,于是细心地问我要不要吃点小菜开胃,但是不能吃辣。他的表情已经恢复如常,一边问我,一边手里还握着,那个刚刚被我弄烂的挂件。我舀了一勺红豆粥,在心里头叹了口气。其实我说谎了。其实放一把钥匙在朋友那里很正常,我也没有不相信他。但是不行。我想起我外出旅游的这两年,也是他给我看店,一天不落地每晚给我打一个电话。他是这么多年,唯一坚持和我说“晚安”的人。是啊,因为他喜欢我。——我都记不得,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他不是那种会表达的人,又沉默得很。但是,喜欢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一个人真正地喜欢你,他对做你的动作,和你说的言语,甚至看你的眼神,都和其他千千万万的人是不一样的。虽然有很多人都对你好,但是喜欢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