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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他:“真的好吃吗?不觉得酸?”他吃得清脆,不疾不徐地答道:“酸啊。”我说:“那你干嘛吃那么多?”他说得平常,“替你吃。”“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吃?”“你那张小脸都快皱成老太太了。”我不好意思地笑笑,“哦,这么明显啊。”他说:“也不是很明显,可能其他人不会仔细看。”哦,我明白,这句我听得明白了。他是说,他很认真地在看我。于是我临时起意,小心地问了句:“你可不可以陪我去荔湾?”幸好他答应了。后来我跟何知渺在一起了,又在我满二十岁的时候,结了婚。丁知敏和明月心都很吃惊的样子,但我觉得一点都不奇怪呀。我喜欢他,他也喜欢我,他会记得我所有的小心事,觉察我所有的小心思。就像我喜欢周杰伦,他就总爱在睡前唱歌给我唱歌,哄我睡觉。他说,就算周董没有陪在你身边,可是他的歌却真真切切陪你度过了漫长的青春。他说,就算我没有陪你长大,可我还有余生能陪你疯狂。就像我很喜欢吃螃蟹和虾,喜欢到不行。领证当天,我们花了十块钱不到手续费,却花了两百五十块吃小龙虾!我是个特别特别喜欢舔酱料的人,每次一手油地剥开虾壳,我都能有莫名的成就感。就跟考了一百分一样,特别特别有成就感。尤其是那种完完整整的虾仁。总能在大排档上看见忸怩的女孩儿,嫌弃小龙虾太油,嚷着要让男朋友给她剥,最好能喂她吃。何知渺问我,“你要不要再点一盆小龙虾?”我笑个不停,说:“别人家的女朋友吃得好文艺……”“我家女朋友吃得很下饭。”“对吧!我觉得这家超级好吃的!”他却拿出湿纸巾细细替我擦干嘴角,说:“我说你。”“什么?”“你比小龙虾看着可口。”“什么?什么?”他认真地解释道:“我看着你,就是一辈子粗茶淡饭,我也能吃得心满意足。”我嘬了一口手指,说:“哈,不客气,何先生,余生请多多指教。”“何太太,多多指教啊。”好呢,余生有你一起吃小龙虾,感觉还蛮不错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