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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容紧绷,显得脸上的疤痕更加狰狞。莫小荷根本没有被猎户的长相吓到,相反,她心里正冒出无数个粉红色的小泡泡,听到如此答案,满意地点点头。“救命之恩,唯有以身相许。”莫小荷文绉绉地说一句,对方的黑眸里闪过一抹诧异。“你不介意我的长相?”沉默良久,男人不确定地问一句。因为天生容貌丑陋,他被爹娘抛弃,若不是和一个老猎户学一手本事,早早就在山里喂狼了。他不知道美丑,却也听说过,眼前少女,是十里八村有名气的美娇娘。嫁给他,他能给她什么?他住在深山里,周围荒无人烟,每次到村子里,还要经过坟地。夜晚阴森森地闪着鬼火。山里入夜,入耳是野兽的咆哮声。他不被村里人接受,是不太可能在村里定居,村长排外,不会同意。“长的好就能吃上猪大腿吗?”莫小荷越看自家未来的夫君,越有男人味,瞧瞧那修长的手指,或许身经百战的寡妇说的没错。这么极品的男人,不抢到手里,万一以后有慧眼识珠的,怎么办?他那不确定的话语,让她心里一颤。他到底,过着什么样生活?莫小荷突然很冲动,想要马上出嫁。这种念头,在低下头看到自己干瘪的身材后,她抿了抿嘴,还是咽下去了。还有一年及笄,她要努力地补养身子,赚银子,报答爹娘,这样才能安心出嫁。住在大山无所谓,山里空气好,四季常绿。莫家村一年也下不上几场雪,气候宜人。长的好看,能不能吃上猪大腿,男人不知道,但是好看,确实招人喜欢。小时候被爹娘抛弃,他一个人走了几天的路,到城里讨吃的。和他一起结伴的,是一个清秀的小男娃。那男娃是被拐骗的,因为机灵聪明,逃出生天。两个同样年纪的小娃都有不好的遭遇,结伴乞讨。他因为长相黑,脸上还有疤痕,总是被商户撵出去。而对方因为清秀,干净,识字,不少人家主动来送吃食。记得有一天,那个地方下了一场很大的雪。他染上风寒,躲在破庙里,他觉得自己要死了。结伴的小娃悉心照顾他,还给了乞讨到一碗热乎乎的鸡汤。那是他从小到大,吃到最美味的东西。可是他病好之后,却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男娃,他们说,要一辈子做兄弟的。“若你没意见,咱们就定亲吧。”莫小荷见对方闪神,眸中有一抹强烈的痛苦的情绪,猜想可能是她的话,让对方想到什么不好的事儿。落水后,两个人身上湿漉漉,发生肢体接触。名节都没了,还能嫁给什么样的人呢?莫小荷没时间矜持,试探,该出手时就出手,再说了,还有个虎视眈眈的寡妇在一边看着。莫家村习俗,定亲只要意思下,送定情信物和几样表礼即可。那条猪大腿,就算定亲礼,还差定情信物。猎户在深山中,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来应该也没有什么积蓄。“要么,你送我个木簪子吧,我喜欢。”木簪应该是最最便宜的,只要几个铜板,就可以买那种带雕刻的花样。山里的木材多的是,又不要银子,若真是穷到那份上,就自己做一个,打磨光滑就可以了。莫小荷这样说,是为了给自家未来夫君一个台阶。但是作为女子,她心中还是有小小的期待。定情信物,要的不是贵重,它的价值,在于对方的心意。“你真的愿意嫁给我?”重复问了一次,男人仍旧不可置信。他冷着一张脸,看不出表情,可是莫小荷还是能听出他言语中的颤抖。孤单许久的人,有另一个人陪伴,应该是感到欢喜的事吧!伏笔先埋下,那个男娃…真是男的,你们别多想…第007章分食入秋后,秋雨连绵。打开西厢房的后窗,入眼的正是远处一片平缓的山坡,绿油油的树木,映在雨幕中。下雨天,莫小荷一个人坐在房间中,做着针线。托前身的福,她穿越过来之后,多少掌握几项基本技能,女红算是在村里出类拔萃的。家里没有多余的布料,莫小荷翻找了下,找出一些素淡的细棉布碎布头,应当是娘给大哥莫怀远裁衣剩下的。入秋之后,山里还有一些毒蚊子,做几个荷包,里面放上驱蚊草,醒脑的药材,送给大哥和未来的夫君。今年收成还算不错,村民们脸上挂着笑意,比往年松快很多。田地没有什么活计,家里的琐事全部被娘李氏一人承包,理由是她的病刚好,应当仔细些。“小荷啊,家里还存了些绿豆。”李氏提着食盒,用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笑道,“前几天你念叨想吃绿豆糕,这不,你爹收到的束脩中有一包糖,正好今儿下雨得闲,娘就给你做了。”李氏容貌清秀,年轻的时候也是村里有名的利落媳妇,就是现在,也才三十出头,面皮白净,根本看不出老态。“娘,你咋把白糖用了呢?”莫家原来的门都是不关的,整日敞开。莫小荷穿越过来后,逐渐改了习惯。无论白日还是晚上,她喜欢插上门,总觉得这样,能带给自己更多的安全感。这年代白糖是精贵物事,在前身的印象中,家里仅有收到两次白糖,都用来孝敬爷奶了。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家里做炸年糕,才能给小辈分上一些沾着吃。“用了就用了,你也好久没吃到了。”李氏叹息一声,家里在村中日子算顶尖的。只是,自家不能一点根底不留,总得把儿子莫怀远赶考的盘缠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