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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想学跳舞就让周罄带我去买磁带了。”林美坦白道。“哦,你现在想学跳舞?报班吗?是为了放松?”周爸爸想了一下,要不要给周罄也报个芭蕾舞班,跟林美一起上,两个小女孩做个伴,周罄老在家里闷着听这种歌会学坏的。“嗯,对。那周叔叔再见。”林美说。“再见,再见,林美,帮我跟你mama说声啊,叔叔挂电话了。”林美拿着话筒说:“他挂了。”林mama还不知道周罄家是这样,“周罄的爸爸还挺关心女儿的。她妈去美国了?”林美说:“听说是周罄还很小的时候,周罄mama想去美国读书,辞职去的。”林mama点头说:“她妈挺拼的。周罄像mama的多。”林美:“啊?哪里像?”林mama说:“周罄去年到咱家来找你,我就看出这孩子比你有规矩。不过你现在也赶上去了。”林mama安慰女儿一句,接着说:“她的学习态度好。”林美猜,应该是周罄的认真劲吧。不过她一直以为是周爸爸的严格要求让周罄养成这样的习惯。照mama说的,那也有可能是来自周mama的遗传。等周一到学校后,林美发现周罄跟父母之间的问题好像不那么严重了。前两周,周罄就像中二少女一样浑身充满压抑感。现在她身上的压抑感不见了。这周轮到林美他们这组打扫卫生。放学后,林美还要留下做值日,周罄说:“没事,我等你。”然后拿个漂亮精致的小本子靠在窗口津津有味的看着。林美拖地时经过瞟一眼:“看什么呢?”走近她才听到周罄在哼歌,一边哼一边摇头打拍子,浑身上下都被音乐细胞充满了。“Justbeatit!Beatit!”周罄满脸入神的哼着,似乎已经沉浸在音乐中了。她手上的本子上是端端正正抄写的歌词,抄了好几页呢。“你都听完了?”林美其实是想问,周罄把那张CD上的歌词都抄下来了?那可不少啊。打扫完卫生后,两人背着书包下楼,林美把周罄的本子借过来看,两人挽着艰难又惊险的慢慢下楼。林美发现周罄很认真的在本子的第一页上写了迈克·杰克逊的生平,还有他所有发行的唱片。杰克逊虽然在美国成名很早,但他传入中国的时间却是在九十年代中后期,而且流传进来的歌曲很少。周罄说:“我跟我妈说,让她在美国帮我买迈克的原版CD。”她从来没跟周mama要过东西,这是第一次。“你喜欢上他了?”周罄推了自行车,两人慢慢走出校门。“我觉得他很有勇气。”周罄说,“我认真想过了,其实我不想去美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不想见我妈。要是不是我妈坚持让我过去找她,说不定我爸说了,我也不会这么排斥。”周罄想,如果周爸爸只是单纯的想送她出国,在那边接待她的只是周爸爸的一个朋友或亲戚,她就不会反对得这么厉害了。林美静静的听周罄说着。“后来我又想,她其实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说是我妈,可是她从来没回来见过我,一直都是打电话。也没有给我写过信。我爸说那是以前她也过得很辛苦,没空写信。”周罄不屑的冷笑说,“我现在想,她是不是觉得把我接过去就对得起我了?”林美说:“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周罄哈哈一笑说,“我想好了,他们再说让我去,我就去。不管我妈她是怎么想的,去美国对我有好处。我去那边读书,我会让我爸把钱都交给我,不能给她。谁知道她在那边过得怎么样?我找了很多留学的书看,她现在跟那个男人只是在同居,两人根本就没结婚。可笑她还对那个男人的两个孩子都很好,听说那个女孩现在天天晚上都去参加Party,玩到三四点,她每天晚上都要开车去接她,因为晚上不安全。”“她什么时候这么对过我?”周罄用一种冰冷委屈的语气反问林美。“她觉得把我接过去就算了?就省事了?就对得起我了?她做梦!”周罄说。目送着周罄骑上自行车汇入车流中,林美多少有一种看到历史的感觉。她转身回家,在路上想当年周罄在初三下学期去美国时,是不是也抱着这样的想法呢?之后她和周罄在逛街,周罄偶尔看到旁边的报亭里有一本杂志上印着杰克逊的照片就去把那本杂志买了下来,然后直到她们分手回家她都在翻那本杂志上简单两页的嗣杰克逊的报道。但是周爸爸却突然不再坚持让周罄去美国了。周mama打回来的电话也越来越少,周罄还偷听到周爸爸跟周mama隔着电话线吵架。“估计她又不想让我去了。我跟她说我想要迈克的CD,她说那东西很贵,而且很没必要,让我专心学习。”周罄撇撇嘴。在一次周考后,周罄的成绩下降了。不过周罄并不在乎。温度开始下降,天渐渐变冷了。林美把裙子都收起来,换上牛仔裤和外套,她现在常常穿校服外套。一是合身,二是方便耐脏。而且,她发现学校里混穿一年级校服的人越来越多,她在三楼就常常看到穿着带两条白道的校服的男生和女生。林美进了班,看到周罄已经到了,正趴在课桌上写着什么。林美把早自习的书拿出来,看到书包里放的昨天发下的卷子,过去问周罄:“你卷子写完了没?”周罄一脸兴奋的招手叫她过去。林美走过去才看到周罄在写信,信纸是精品店卖的那种带花纹和颜色的漂亮信纸,散发着香味。最让林美惊讶的是,周罄写信用的是英语。“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周罄说,“我打算给迈克写信!我去邮局问过了,可以寄到美国去,我在杂志上查到了迈克唱片公司的地址,可以让他们转交。”林美看了一遍,说实话她觉得这个主意很棒!周罄写的很简单,就是说她非常喜欢杰克逊的歌,非常喜欢歌的歌词中的意思还有旋律,很佩服迈克,认为他是个值得敬佩的伟大的歌唱家。她会永远支持他,希望他以后唱出更多更好的歌。“很棒啊。”林美把信还给周罄。她还是第一次发现,她都没有想到给杰克逊写信。她是在大学后才开始听他的歌,在杰克逊去世后,她还在网上参加了悼念活动。但回到现在之后,她却从来没想过给杰克逊写信。周罄闪闪发亮的眼神让她明白过来,哪怕她重新回到这个年纪,她也没有这个年纪应该有的朝气了。这是一个只要喜欢就可以无所不能的年纪。成年人总爱说不可能,因为有这样那样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