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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曙光,曙光,你去哪儿了??作者:卡小爷文案青春校园里,男生的白衬衫,女生的马尾辫都一起洋溢着阳光的味道。两个女生,两个男生的内心独白,各有各的隐藏和误会,他们纠缠了在一起。在某一日,那青春里浓烈的挣扎和愤怒,最终都在红色的空气里停止了生长。吴希诺,一是个生长在单亲家庭的女孩,母亲给她取这个名字是希望她这辈子都“勿失落”。她漂亮而独立,可是因为家庭原因,不喜欢跟别人提及家里的事,表明开朗活泼,古灵精怪,实质孤独而敏感。夏子日,希诺的男朋友。那个像是太阳一般的男孩子,照耀了青春,也阴霾了人生。阿龙,阿日的朋友,喜欢希诺,整个故事最大的牺牲品。阿cat,苦苦地爱恋着阿龙,一直到最后,都未被人珍惜过。内容标签:搜索关键字:主角:吴希诺,夏子日┃配角:阿龙,阿cat┃其它:青春的孤独,家庭的挣扎,成熟的代价,信任与不安==================☆、从开始到现在那些美丽的故事总有一个美丽的开始,结局。却没人敢下定论。单身家庭出来的孩子都是折翼天使。我想,眷顾这一颗颗玲珑剔透心。弯腰,拾起一支血红的梅花,放在你心脏的位置。-题记希诺的一篇文章路过。看到屋檐那只鸟,空空荡荡的街角只有它和我。它在对着我笑。一刹那的冲动,想要把它带回家。它就在树丫边上。树丫伸了下来,我触手可摸。那丫上有点点的红花,好像是我心目中的梅花。那一支高贵的梅。鸟儿好像不怕我,我走近它,再走近它。伸手,它飞走了。重重的失落砸在心头。可是不痛。这种空虚不是第一次。周围好安静。整条街只有我一个人。甚至我听到了自己的呼吸声。回头又环顾了一周,还是没人。是太早了吗?还是,我的人生注定只能自己一个走头街角的尽头。连那鸟儿都舍我而去。是的,没有人喜欢这么早在这么一条街上游荡。不经意,头发碰到了树梢。一片血红的花瓣经过头发滑过脸颊落到肩上。它,柔柔的。温暖的。安静,这是一种独特。我的心强烈地跳动却宣告着不安分。是的。眷恋我的还只剩那血红的梅。路过,这条街只有我自己一个。路过这一棵梅花。也是只有这一瓣的梅花碰触到我。一个人,一个人走向街的角落。听说,那里是一个坟场。一、阿日篇:我在遇到吴希诺之前打死也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栽在这丫头手上。从小我就认为自己喜欢高挑的长腿美女。除了林志玲这样的女的其他我都不可能想一下。不要认为我很狂妄,我是自信自己有这样的本钱。聪明人一向清楚自己具有什麽优点,至于弱点嘛,当然不可能暴露在人前啊!我心里叛逆不高兴不满不爽,再不喜欢脸上还是要笑着的。而且谁让我爸妈给了我一副斯文的外表。我的理念,风度就是一切。我爸妈就我一个儿子,不善良点做人,你说对得起他们吗?所以啊,世人皆说夏家子日人中龙凤也!哈哈,夸张点夸张点,我二十岁的身影还没有名留青史的资格。这是希诺那丫头取笑我的一句口头禅而已。说起希诺,我好像还没介绍跟她认识的传奇故事。希诺是广州S学院的学生,我的超级好朋友就是死党坏人东也是那里的学生。S学院的校区是出了名的大,他们不是同一班同一系甚至不是同一年级的。坏人东跟她认识的机会不大。事实上,他们真的不认识。但是,这个但是之后,话说,某月某天的某个星期六,我跟坏人东约了去北京路那边打发一下时间,事出我所学专业的某个项目需要做问卷调查。So,夏少爷我只好抛投露面上街拉人做调查啦。话题扯远了,这个调查跟吴希诺没啥关系。我跟她是相识于一场雨,一场丝丝飘的春雨。很浪漫很温馨,对吧?No,thetrueisthat我和坏人东在本来热情如火的太阳伯伯眷顾的北京路-做调查。上帝见怜啊,突然下起雨了,而且越下越急,为了不让调查表淋湿就从身上找些没用的东西盖一下。开始也没在意,我们在一家面包店门口躲雨时,我就拿起了刚才遮雨的坏人东他们学校的所谓校刊来看一下。一看,出事了。第四版的一篇叫的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凝神看,作者的名字居然叫子日。我指着那问坏人东:“我什麽时候在你们学校发表过文章啊?”坏人东就在那jian笑,他说:“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嘛,我们学校一个常发表文章的作者居然跟你那稀奇的名字相同,不过听说是笔名,还是个女的。”后来的后来,你们可以想象到那冒牌我的就是吴希诺那丫头。几经波折打听到她是坏人东的一年级师妹。我问她:“为甚麽要叫子日啊?”我心里在设想她可能会答我日就是太阳啊,夏天的太阳,我喜欢太阳,然后一个灿烂的笑容。哇,Wnderful!.......结果,她说:“我喜欢啊!”经典的周杰伦式反应!我说:“那为甚麽喜欢?”她还是一脸冷冷地说:“没为甚麽,就是喜欢。”哇塞,要不要这麽拽啊!对,她就是这麽耍性格的一个女孩,跟她的文笔一样爱耍性格。呵呵,其实说她拽说她冷是我按照她的语气想象出来的,因为我是在□□上问她的。别笑啊,夏少爷我长这么大第一次主动要女生的电话□□,第一次这麽莫名其妙的跟人说话,第一次跟网友见面....好了,这麽多的的第一次凑在一起说明了什麽呢?说明了,我是注定要栽在这鬼丫头身上的。第一次见到她真人有点意料之外,又好像情理之中。我原以为,写文章啊搞文学的女孩都像我们文学社的那一群兔子,斯斯文文安安静静。可知道她是那麽硬性格耍个性的人之后,她肯定是那种外形出格,走朋克风的人啦。我都做好准备,做好让那些个性人类取笑我书生的准备。可是她穿着一身运动装,扎着马尾顶着一顶鸭舌帽,还有一脸的傻笑出现在我面前。第一感觉这女孩很干净很阳光,跟她灰暗偏激的文字完全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