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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妙妙憋住股气吃得很快,麻辣烫味道足,虽然只是微辣,也架不住她吃得快,没一会便辣得满脸通红──什么山珍海味往麻辣烫里一放,味道都要被盖过去了,何况本就是尝其鲜味的海产,鱼翅像粉丝,她平时也不爱吃这种破坏生态的海产。当然,主要原因是贵。饭后,席妙妙体验了一把大爷过日子的方式──以前她吃完外卖,得赶紧收拾,放久了招虫子。现在她只需要擦干净嘴巴,往床上躺着玩手机,封殊就会帮她把垃圾扔到外边的收集箱里。舒心!席妙妙抖着二郎腿想,如果恋爱是这样的,那她这些年错过了多少啊!在床上翻了个身,她又想到,像老家亲戚安排给自己的相亲对象,就算谈上了,恐怕也只有自己伺候他们的份吧……想到那天让她差点旧病复发的对话,鸡皮疙瘩就争先恐后地冒出来了。‘我这个人特别支持男女平等,女性也应该出去工作,只不过带孩子跟家务也不能落下了,只要把家里的事情cao办好,我觉得女性很应该有自己的工作,整天赖在家里吃老公的,直男癌已经过时了。’学了几个网络词汇,就当作时髦的谈资卖弄,事后想想相当好笑,但当时吃了一整个抹茶欧包的席妙妙只觉得胃气上涌,替对方尴尬得想挠脸,碍於长辈面子,以及温女神在扣扣消息里的‘求求你听他说下去,我想知道这人有多弱智,回来请你吃饭’,只能坐着听他说完。最后相亲男纾尊降贵地要请了这一个抹茶欧包的时候,席妙妙才笑着拒绝。‘我听姑姑说,你二十八岁月薪就已经四千了?那还是我来请吧,毕竟我上个月到手刚好是你的一倍,’她一顿,补充:‘税后。’后果,自然是爸妈在亲戚面前下不来台,大失面子,暴跳如雷。可是,有些事情,不坚持,就会连本质的自己也弄丢了。席妙妙在床上连滚三圈,滚到一个能注视着客厅沙发上的封殊的位置,与他视线对上,她还没来得及发散什么感慨的思绪,唇角就先一步扬了起来。好像,看见封殊就想笑,已经是身体本能的一部份。夜幕笼罩着整座城市,街道上的车流变得稀少,席妙妙饭后又小睡了一段时间,才被封殊唤醒来,洗把脸上天台起飞。这次有了心理预备,兴奋里夹着惧意。封殊:“骑上来。”“……”想象了一下好友看见这个体位时的表情,席妙妙艰难拒绝:“要不,你抱着我飞吧。”“好。”上回好了伤疤忘了疼,席妙妙低估了在天上御剑飞行的惊吓程度,甫飞上天,她就忍不住紧紧攥住封殊的衣领,差点让他透不过气来──不过他不需要氧气也能活,俊脸依旧一派平静,还有心情架起结界,让外人看不见他们,也听不到她的尖叫声。“别怕,有我在。”她哭唧唧:“怎么可能不怕!怕得心都炸了!”封殊叹气,低头,整张俊脸便霸占了她的视网膜。“你不是说,你不怕我吗?现在,你只看得见我了。”“……”席妙妙觉得自己的心脏确实要爆炸了,另一种意义上的。第28章三分钟后。平复了‘自己在天上飞’带来的本能恐惧后,席妙妙更有余力去欣赏眼前男友的美貌,发现这比高空飞行带给她的冲击还深,只能艰难开口:“我……不怕了,你可以抬起头,老低着头对颈椎不好。”对她心脏也不好。“没事。”“真的,你抬头吧,求你了。”说到求了,封情只能抬起头,直视前方。席妙妙立马深深认知到了自己的浅薄与无知──无死角的帅哥,无论哪个角度都帅得心神颤抖,他一抬头,绷紧了颈部的肌rou,锁骨、颈项乃至喉结,性|感的荷尔蒙扑面而来,冷风都动摇不了她为他而灼热跳动的心脏。“跟我说话,不需要用求的,你跟别人不一样。”“……好。”高空上,席妙妙无处可逃。即使知道封殊能够稳稳地将自己捞回来,但居(被)安(害)思(妄)危(想)的她,一开始还是会忍不住想象自己一动身,他失手,自己滚下万里高空,自由落体的可怕景像。於是只能缩成小小一团,窝在他怀里。但飞了五分钟,她早就不怕了,却还是选择这个姿势,粘他粘得紧紧的──上神气味也太好闻了吧?这是腹肌还是胸肌?这黑衬衫谁挑的,真薄啊,真好啊真好啊……嘻嘻。封殊当然不会让她掉下去,甚至,如果她将自己的疑虑说出来,他能架起结界,让她在剑上如履平地──剑只是一个媒介,并不是全程只能踩着剑。那除了用巨剑的仙人,也太难受了,更别说有喜用软剑的。但是……他不着痕迹地瞄了一下粘在自己身上的小妙妙,什么也没说。情人各怀鬼胎。而在聚龙会所里,一抹正红的身影在高尔夫球车上下来。“温小姐随时拨打这个电话,上面有定位功能,我们会在二十分钟之内到达你的位置。”随着温语颔首,高尔夫球车便驶远了。高级会所里,会员大多不爱跟人解释问题,工作人员也习惯了只执行命令和给予必要的提醒,至於会员这么晚,独自一人在高尔夫球场里想干吗?他们纵然心里好奇,也永远不会问出口。独自站在人工湖边,温语从小手袋里摸出一瓶驱蚊水,往身边360无死角的疯狂喷射了一遍。在都市生活了太久,都忘记了郊野的感觉。她恍然想起,老家每年的夏天,蚊子是杀不完的,没有电蚊拍,灭蚊烟都是稀罕物,只有一家之主的房间会点上一片,她连蚊帐都没有,只能用被子将自己从头盖到脚。即便如此,睡过去之后,总是被咬醒数次。连绵不绝的痕痒比疼痛还要让人失态,伤自尊。温语皱眉,瞄一眼手表,希望那两位能有点时间观念。也许是她的祈祷上达天听了,当她从手表表盘抬起头的时候,入目,便是天上的一个人。……她眨了眨眼睛。若不是化了完整的眼妆,眼影上还有淡淡的金粉,她都要伸手去揉了──那是什么?站在剑上?是封殊?抱着个人,那就是妙妙了。虽然知道二人是飞过来的,自己也曾经在包厢里反重力地飘过一回,但跟真正目睹御剑飞行,又是另一回事。剑上站着的男人,远远看去,一袭黑衬衫牛仔裤,是十足十现代的打扮是夜,物理学家在温语的脑海里死去又活来。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