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6
书迷正在阅读:傻傻的幸福、因为我是仙女呀、网游之宅女的逆袭、穿越之薛三小姐日常、伞匠娘子的水乡生活、[综英美]你的马甲又要掉了、[重生]最佳女主角、乖巧等你亲[校园]、小甜橙、快穿女配:你的男主又黑化了
的都是些什么话!你是我生的,用你点子钱又怎么了?就算我打死你,官府都不会治我的罪!”莫娘子冷笑道:“若是你们没拿我换彩礼之前,打死了我,官府许还真不会治你们的罪。可惜的是,我嫁了人,已经从这家的户籍上迁了出去,可再算不得是你家的人了。打死了我,官府一样要治你的罪。”“你……”她母亲还要说什么,四郎忽地拉住他娘,斜睨着莫娘子道:“阿娘休要跟这冷心冷肺不认爹娘的畜生多话,她这是摆明了不肯认我们……”“冷心冷肺?”莫娘子冷笑着打断他,抬手摸了摸仍刺痛着的脸颊,道:“我之所以会冷心冷肺,还不是因为我的心肺都叫你们给冷透了。是你们先说不认我的,如今倒反打一耙,说是我不肯认你们了。自古女子依靠娘家,就是想着有难处时能叫娘家帮她一把,可我从来没见你们帮过我一次。这样的亲人,不认也罢,反正于户籍上,我们早已经是不相干的两户人家了。往后……”她顿了顿,眼里闪过一片痛苦之色。就在阿愁以为她犹豫了时,莫娘子回头看看地上那被抢得一空的包裹,再抬起头来时,只决绝笑道:“何苦来哉,你们不过是嫌我如今落魄了,又怕我将来会赖上你们,才想着法子要打发了我,偏还怕别人说了你们的闲话,这才把这不认亲人的名声栽到我的身上。既如此,就当作是我不认你们的吧,就当这是我最后的一点孝心,以后……”再一次,她的话音顿住。于是阿愁便知道,其实她远没有她所表现出来的那般决绝。只是,她那些亲人纷纷避开的眼,到底还是叫莫娘子失望了。于是她再次自嘲一笑,轻轻说完那句两次都没能说完整的话:“以后,我们再不相见便是。”说完,她拉起阿愁的手腕,便匆匆打她那些沉默着的家人身边走了出去。出了门,走了没几步,莫娘子便放开了阿愁的手腕,一个人于前头匆匆走着。阿愁一边带着小跑追着她师傅,一边忍不住回头往身后看了一眼。叫她皱眉的是,那门里竟没一个人出来过。便是一路上她再三回头,也始终不曾看到有人从那黑乎乎的店堂里探出个头来。倒是门边上那又脏又旧的布幌子,像是想要挽留什么人似的,在寒风中依依不舍地招摇着。第三十二章·春联将心比心,阿愁觉得,若是自己遇到这种事,大概也宁愿自我疗伤而不肯叫人看到自己伤心的那一面。所以她只沉默地跟在莫娘子身后。直到出了永福坊,莫娘子心情终于平复了一些,她才想起阿愁来。她猛地站住,叫一心追在她身后的阿愁没个防备,就这么直直撞在了莫娘子的背上。“噢喔!”阿愁揉揉被撞疼了的鼻子,抬头看向莫娘子。见她师傅眼里还残留着些许悲伤的痕迹,便一眨眼,忽地握住莫娘子的手,冲她弯起她那极具喜感的小眼,道:“师傅别怕,有我呢,将来我养你。”莫娘子一怔,心头蓦地就是一热,下意识也反握住了阿愁的手。不过显然她很不擅长应对这种感情的流露,只张了张嘴,却是什么话都没说,又伸手戳了一下阿愁那醒目的大脑门儿,便扭头继续往前走去。只是,她握着阿愁的手,则再没有松开过。哪怕瑟瑟寒风中,路边行人的手都纷纷缩在各自的袖笼里。师徒二人默默走了一会儿,莫娘子忽然道:“可惜那些东西了。”“啊?”阿愁没听明白。莫娘子低头对她笑了笑,道:“都已经这时辰了,回去也是冷锅冷灶,得半天才能吃上饭,不如我们就在外面凑合一顿吧。回头打些酒,再买些rou,晚上我们娘儿俩好好吃顿好的。”一听个“rou”字,阿愁的眼立时就放了光。自穿越后,她就再没闻过rou味儿了。“嗯!”她用力点着头,那馋模样儿逗得莫娘子忽地就笑了起来。于是,再一次,阿愁发现,其实她师傅长得挺好看的……*·*·*一路走来,被莫娘子那温暖的手掌包裹着,阿愁倒并不觉得怎么冷。因莫娘子不爱跟人亲近,来的时候她只一个人走在前面,阿愁默默跟在后面,如今则是她紧紧拉着阿愁的手,于是,不用担心跟丢了的阿愁便开起小差,游移着双眼往街边上瞅起热闹来。今儿是小年。除了那扑灰破落的永福坊,只要略齐整一点的坊间,都有里正组织街坊们于街边挂起了红灯笼,还到处都张贴了大红纸,上面写着一些吉祥的字眼儿。看着满街的飘红,不由就叫阿愁想起秋阳那个年代里的春节来。那时候也是如此,每到过年时,社区也会组织人把街道装饰一番,还会组织一些会写毛笔字的,义务给大家写春联……阿愁正想着,历史上的大唐不知道有没有春联这物件时,忽然就看到前方出现一幕眼熟的场景——坊间的街边,排了一溜的长桌。长桌的一边,是乱哄哄围着的坊间百姓;另一边,则是几个穿着儒衫的文士领着一群少年学子,在往裁成细长条的大红纸上写着字。即便阿愁看不到他们在写什么,这一幕也足以叫她怀疑,他们是在写春联了……这些明显是被先生们带出来“参加社会实践”的孩子中,有人衣饰普通,看着就是平民出身;而有些,则显然出身不凡,身旁不仅有专门替他们磨墨的侍女侍者,不远处还站着一些膀大腰圆的侍卫。这些人里,看上去最为引人注目的,似乎是一家子的仨兄弟。最为年长的那个,约十二三岁年纪,穿着身青色锦衣,眉目生得很是文秀俊朗。他的身旁,是一个十岁出头的高个子少年。那张扬的剑眉朗目,倒是和他身上那件极惹眼的大红色五彩丝绣锦袍十分相衬。再过去,那最小的弟弟则看上去似乎有些瘦弱,一张小脸埋在一袭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白狐大氅中,倒叫阿愁一时没能看清他的模样。自穿越过来后,阿愁就发现,和后世那些有着全面营养的孩子不同,这世间的孩子竟是十有八-九都生得有些歪瓜裂枣。且不说她自己,就只她家楼下那生了一鼻梁雀斑的“二木头”孙林二,只因他皮肤比邻居的孩子们都要白些,就已经于坊间挣得一个“小宋玉”的绰号了。至于说她们房东家那个和秦川长得一模一样的周昌,则早在五六岁时,就已经是闻名广陵城的一枚“资深”小美男,甚至还因着这名声,曾被那已经故世的刺史府老太君特意抱去相看过……因此,当眼前出现如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