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言情小说 - 毕业不分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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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毕业不分手

作者:冰木

文案

毕业就一定要分手吗?利益就大于感情吗?

请试着学会相信爱吧!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景芯许浩宇┃配角:欧文朴诗陆志黄薇薇许婷┃其它:友情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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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甜蜜

我躲在被子里,任早晨十点钟的阳光炙烤着我的粉红色床单。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谁不愿意赖在床上呢?

我是景芯,大四,就读于北京的一所普通大学音乐系,成绩还算说得过去,反正没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党的。和广大青年同胞一样,我的梦想就是站在华丽的舞台上卖弄风姿,哦不,应该是尽情表演。

一阵电话铃声催着我抓起手机。不用猜,是陆志。这货从高中开始就天天给我打电话,手机都开始抓狂了。要是我的手机再出生的早些,估计它早就歇菜了。不过,也正是因为他坚持不懈且锲而不舍的电话,我的高中生涯才没写满迟到的纪录。

最近不知道这货哪根筋搭错了,吵着闹着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也难怪哈,这年头男多女少,科学家都预计再过几年就会有三分之一的大龄剩男找不到媳妇,注定孤独一生,男女比例失调到像陆志这样的富二代都着急了。可是小祖宗呦,您就放过小女子我吧!

我没好气地接起电话,说:“你丫又找我什么事!大清早的,不知道姐正数钱呐!大把大把的毛主席啊,被你丫一电话全没了!”

突然想起我高中时代一个相似的经历。那天我上课睡觉,鼾声震得整个教室晃晃(后来听陆志说的),我记得当时我正要吃一鲜美的小乳猪,结果我们班主任毫不怜香惜玉地用书砸醒了我。我这人吧,最不能忍的就是别人破坏我的好事,尤其是睡觉和吃。于是,我站起来就骂,跟一泼妇没啥太大区别,就是我长得能看了点儿。我把班主任弄得跟一孙子似的差点流出了眼泪,最后我还补充了一句“你丫还我烤乳猪”,在班主任胳膊上很深情地咬了一口,班主任立马发出了被抛弃般透侧心扉的哭声,听得全班直抽抽。当然,事后我当着全班的面给班主任道歉,深刻反思了我的错误,写了篇孟姜女见了都会哭死的数千字催泪检讨。

“多少?我让你来我们家数!数得你吐喽!”陆志得意的笑声从听筒里传来,我脸上挂满了黑线。他继续说:“快穿衣服下楼,我带你吃午饭!我就在你们楼下。快点!”

一听到有饭吃,我便像春天的小草一样生机勃□□来,跳起来就是穿衣服穿鞋。等到我拿着包准备出门时,我才反应过来他说的话——这会儿,都中午了!

我刚一下楼就看见了陆志那辆宝蓝色的保时捷。那可是我梦中的坐骑啊,竟然被这货弄到现实来了。再看看陆大少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陆志这货天天换一套名牌,真够奢侈的。

我看着狗模人样的陆志,实际上是看那辆宝蓝色保时捷,故意深情款款并娇羞地说:“你该不会是要把它送给我吧!这可是昨天刚买的!”我直接就把爪子伸到了车上。昨天这货刚买了车就拍了几张照片传到空间,很多人都点了赞。我只记得昨天我评了若干个“羡慕”,然后盯了那些照片足足有一个小时。

“好啊!”陆志咧着嘴笑了,和以前一样清澈迷人,夹杂着一点邪气。还没等我心花怒放完,他就说:“那你嫁给我啊!”

“滚你丫的!”

陆志开着车,我坐在旁边,他胳膊上的肌rou线条分外明显。他突然说:“瞧咱们的缘分,从小到大就没分开过。”“专心开您的车吧!”仔细想想还真是,我们俩打从娘胎出来还真没怎么分开过。

我妈和他妈是闺蜜,所以从小我们就混在一起。大人们曾无数次地撮合我们,要我们生生世世在一起,但都被我无情拒绝了。

论长相,陆志绝对是出类拔萃的,比那些整过容的明星都好看得多。但是,自古帅哥事儿最多,也正是由于这长相,他祸害了无数的花样少女。

从幼儿园开始,在我的眼皮子的底下,就有无数的痴心少女咬着棒棒糖屁颠屁颠地跟着他东奔西走的,他朦朦胧胧的算不上初恋的初恋也萌芽了。小学初中,我不幸又与他一个班了,于是再次目睹了他祸害十几个少女的全过程,当然,他也在这段时期内无情地夺走了她们的初吻。高中,不幸再次降临,我依然倒霉地与他虚度光阴,这回远没那么简单了,刚开学一个月就不断有女生给他写情书,不到半年他就红遍全校了,每天桌子上都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很多礼物。高二的时候,还有很多女生威胁我要他的签名照什么的,看着她们满脸的青春痘,我咬咬牙,答应了。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用他赚了不少银子,直接到达小资生活水平。当我知道我和他大学得在同一个学校的时候,我又悲伤又高兴的,心里琢磨着老天难道要把我栽在他手里不成?不,我还得利用他狠赚一笔,争取到上流社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合理利用资源就是对资源的浪费,从小接受着“节俭”思想,决不能在我这儿断了。

话说回来,我之所以不想和他在一起的原因大概就是和他的外貌有关。要是和这样的极品帅哥在一起了,那我得整天提心吊胆担心这担心那的,得不停地挥动苍蝇拍赶走那些扰乱人心志的什么玩意儿,那活的得多累啊!

不知不觉我们就来到了长安街的豪华酒店,我一看,妈呀,吓了我一跳,那可是五星级的啊!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吃个饭都这么气派。瞧瞧外面停的车就能立马知道,这饭店绝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地方。

“呀!这么大手笔啊!您又打算求我做你女朋友啦!人家还没准备好呢!讨厌啊你!”我表现出一副特淑女的模样,嗲声嗲气的,那声音把我自己都恶心到了。

看到我的“瞬变”,陆志先是情不自禁地吐了一下,然后露出特神秘的笑容。这笑容定是要坑害我的前兆。

“你该不会是让我买单吧?我这种小老百姓哪能负担得起啊!”

在我要习惯性地作出蹲在地上赖着不走的动作时,陆志这货早有准备,抢先一步硬拉着我向里面冲,就跟大妈冲向商场打折的鸡蛋一样。他口中喃道:“你省省吧,这招对我没用。识相点就从了我。”最终,我就被自愿地顺从了。

回忆起他第一次求我做他女朋友的那个中午,还真是刻苦铭心。那天下着瓢泼大雨,我被他拽着冲向了离学校有几百米远的蛋糕店,没有打伞也没有穿雨衣,就直接奔了过去。那可真的是冒雨前进啊!姐长这么大还没淋过那么大的雨呢!刚到那里我就连打了三个大喷嚏。在我近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