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阿山(4000+)
107 阿山(4000 )
周日休息? 春月经他这么一提醒,才想起还有个小雏鸟正嗷嗷待哺,前几天乌韫还给她打了电话,说之前她买的枪到了,问什么时候过去提,语气里有点小哀怨,又带着小期盼。 茶餐厅后巷之约差点就让她给忘了。 见她分神,石白瑛挺腰狠撞,rou刃尖端更是深抵在她不停渗出蜜液的小嘴处碾磨而过:跟我做还敢分神?胆子是越来越肥啊。 春月嗷呜了一声,腰快要成一滩融化的黄油,扭臀想缓解腹下的酸胀:没有啦,我就是想着,周日可能也没办法休息 她整个上身全伏在玻璃窗处,白花花乳rou被压成好yin靡的形状,回头看石白瑛的眼眸里滚动着流光溢彩。 石白瑛被那对眸子里的神采吸了进去,心想,阿瑞斯命令恶龙守护在圣林里的金羊毛*散发的炫目光彩,可能也不过如此。 屋内春宵绵长,可在屋外的人每一秒都是煎熬。 熊霁山坐在摩珀斯大堂的等候沙发处,一身黑衣在一片科幻白中显得突兀,尽管他用假体掩盖了脸上的长疤,但浑身上下依然释放着生人勿进的信号。 酒店前台工作人员一开始来询问过一次是否要入住,熊霁山说自己在等人,许是因为他长相太不像善茬了,大堂不知何时增多了两名保安,熊霁山无所谓被他们盯着,低头只顾着手机里闪烁的红点。 红点所在的地点就是这家酒店,但具体在哪一层哪间房,熊霁山不知,只能在这里干等着。 坐立难安。 熊霁山知道最近自己特别容易冲动行事,就像上次对窦任做出的事,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隐藏自己了。 尤其在春月面前。 他其实一点计划都没有,春月会在这里遇上阿瑞斯纯属意外,前些天一听闻两人要合作,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即将暴走的情绪,拉住身体里的野兽,不让它破开胸膛闯出来。 签证是找旁门左道的人加急签的,他没有跟窦任说他过了大海,时间太急了,枪都没来得及准备,只有在军靴里藏了把匕首,但仅凭一把匕首,要如何才能近阿瑞斯的身? 他见识过春月的身手,自己的那些格斗招数,在从小接受训练的职业殺手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而且在暗网的殺手排行榜上,鵺还排在阿瑞斯之后,阿瑞斯的实力到底有多强,熊霁山根本无从得知。 脑子被雜七雜八的事情挤满,回忆如潮水涨起,将他淹没在深海漩涡中。 熊霁山自记事起,是与外公外婆三人住在云南靠近边境的一条村里,他记得在破落院子里编竹筐的外婆,用像落叶的声音告知他身世。 那个年代边境生活实在太苦太穷太乱,毒贩人贩满街跑,大半条村子都在吸毒,一家人穷得连锅都掀不开,却还记着要把卖娃娃的钱拿去买毒。 他爹是缅甸人,干边境运毒的,两老不同意他娘嫁,但他娘深夜里从老房二楼跳下逃出院子,外公外婆听到动静去追,但已经来不及了。 可过了几年,他娘跑回来家里,怀里抱着个男娃娃,那就是才半岁大的他。 外婆抱着裹着张破毯子的他,哭求外公停手,这样他娘才保住了条命,但不到半年,他娘再一次出走,从此再也没回来。 熊霁山对父母毫无记忆,只想一辈子陪着外公外婆,帮外公上山挖野菌,帮外婆背着竹制品到镇上市集卖。 结果外公把他也打了一顿,让他好好读书,离这里越遠越好,不然也不知道哪一天熊霁山会成为瘾君子,抑或是运毒分子之一。 外公痛恨毒品,痛恨那些贩毒的人,两老尽了全力将熊霁山送出村念书,02年熊霁山如外公盼望那般进了警校,可不到半年就退了学。 他被选去当卧底。 那时候的中缅边境情况依然糟糕,贩毒集团猖獗横行,其中梭温集团的势力最大,欧美各国有50%的毒品均由梭温提供,更是有大量毒品被贩运进中国境内。 熊霁山潜伏的目标就是他,集团里已有一位老卧底,是梭温其中一位左右臂膀的手下,熊霁山在他一次次的帮助下也往集团内部逐渐靠拢。 要获得毒贩们的信任并不容易,熊霁山逼着自己得狠下心,许多肮脏的事情他都做过,双手也沾染上血腥,他手段狠辣却行事谨慎,两种极端的风格在他身上毫无冲突感。 他一次一次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最后的和平,只有解决了梭温,这一切才能停下。 终于在卧底第五年,他被批准了将梭温集团的标志图腾刻在身上,对于集团里许多人而言,这是至高无上的荣誉,走到割rou纹身这一步,就代表正式进入了集团内部。 那天天空像破了大洞,雨声哗哗,好似快要将屋顶砸穿,熊霁山上身赤裸躺坐在纹身椅上,基地里的纹身师是个五六十岁的缅甸阿伯,戴着厚厚眼镜,拿豆大的眼睛从上而下一遍遍审视着他。 当看见阿伯拿起针筒时,熊霁山阻止他,说不用麻醉,阿伯说会很痛,熊霁山撕扯开自己的背心塞了一团在嘴里,死死咬紧,朝阿伯点点头。 其实他是害怕那里面装的不是麻醉药,而是海洛因。 不碰毒品,是他最后的底线。 锋利刀子在胸口肩膀上一刀刀切下了皮rou,熊霁山疼得要晕眩过去,冷汗一阵接一阵,口水早湿透了口中的布料。 他被选为卧底的那一天,他认真问过联络员,这个任务需要多少年,等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他还能不能回警队。 他希望能有一天,自己穿着警服站在外公面前敬礼。 联络员说时间无法保证,但回归警队是没有问题的。 可他在晕过去之前觉得这话简直就是狗屎,已经经历过这些的人又要如何才能回到原来的生活里? 无论他原来是什么人,是好是坏,是兵是贼,这个梭温贩毒集团的印记,将要伴他一生。 梭温极为小心谨慎,很少在人前露面,许多决定均由左右手代为转达,当熊霁山胸口的血痂掉完时,他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毒品之王。 老卧底那一年已经上升成为梭温左右臂膀的其中之一,熊霁山跟着他到佛堂面见梭温,年过半百的男人一身白衣,正在金佛前盘腿打坐,闭眼诵经的模样看不出他残暴铁血的一面。 熊霁山在心里嗤笑他假仁假义,却突然感觉到一束目光投到他眼角。 他斜眼,与那目光对上。 梭温的旁边还有一人,看似不到十八的姑娘,一袭白裙,浓黑长发盘于头顶,浅麦肤色,面容清秀,黑眸里带着熠熠亮光。 佛堂中央的男人忽然开口,声音里是不可置疑的威严:玛蕾,不要分心。 熊霁山见她飞快移开目光垂下头,软软应了声:知道了,父亲。 玛蕾是梭温的独女,芳龄十七,母亲早逝,平日她不住在基地,梭温将她藏在了隐于边境深山里的大寨,而自从在佛堂一面之后,熊霁山发现小丫头时不时就会出现在自己身边,她之前被保护得太好,纯洁得掩饰不住眼中的爱慕。 阿山,阿山,我喜欢你,她总会一遍又一遍红着脸告白。 这样子洁白无瑕的感情,在这样晦暗不明的环境里亮起了一盏灯,让熊霁山不再好似站在雾中,连自己是谁都快要想不起来。 他与玛蕾走得越来越近,老卧底逮着机会还夸他厉害,这样能名正言顺地接触到梭温了。 熊霁山笑笑不做应答。 他没打算利用玛蕾,他开始想放弃这看不到尽头的双重身份,警队那边他不要了,梭温这边也不要了,只想与玛蕾匿于大山里粗茶淡饭过完下半生。 熊霁山当卧底的第十年,老卧底出事了。 老卧底最后两年的身心俱疲,心态摇摆不定,他最后一次和熊霁山说,他已经好久没和联络员说上话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放弃了他这颗棋子。 再过一周,熊霁山听说老卧底与外界通风报信时被人逮住了,现在正在山顶上准备受刑。 熊霁山飞奔至山顶,老卧底已经没了,人被砍了四肢,挖眼割舌,最后奄奄一息的时候被一把火烧得焦黑。 熊霁山当场扶着树就吐了出来,脑袋疼得要爆炸,眼泪鼻涕淌满脸。 老卧底手下的人被血洗过一轮,熊霁山是老卧底提拔上来的,嫌疑极重,可碍于他与玛蕾的关系,没被直接处决。 人被带到佛堂里,双手被绑,悬于屋梁下,被鞭子抽,被当沙包打,最后有人拿刀在他左脸上画了长长一道血痕,不停拷问他的来历以及与老卧底之间的关系。 是玛蕾冲进佛堂,张开双手在他身前护着他,说阿山是她的爱人,不是你们的敵人。 她抚摸着小腹,哭着说,谁都不许欺负她孩子的爸爸。 熊霁山从玛蕾冲进来的那一刻就放弃了。 他放弃了自己原来的身份,他没有那么伟大,他只想活下去,能好好照顾老婆和孩子。 梭温放过了他,虽然很不满自己的心肝宝贝将为人母,但还是命人尽快安排一场盛大婚宴。 那个时候的梭温臭名昭著,有某个国家提出,谁能殺了梭温,就可以得到500万美金,熊霁山一直以为是个玩笑话,梭温行踪诡谲,狡兔三窟,老巢手下精兵三千,谁敢来送死? 直到在断垣残壁中找到梭温焦黑的尸体,脑门上明晃晃的子弹孔,无情嘲笑着熊霁山的自以为是。 那一天天色晴朗,熊霁山久违地回了趟村子,毕竟以他当时的位置,已经无法随意跨越边界在人前出现。 外公已在两年前去世,埋在山脚一棵歪脖子树下,外婆身体不好,熊霁山也一直雇人陪着她。 见孙子回来,外婆哭得说不出话,只颤着手一下下扇他巴掌。 虽然他骗老人家自己去了南方做生意,可阿山这个名字在边境颇为之响亮,老人该知道的,终归还是知道了。 熊霁山没有同她解释,没有用,因为他确确实实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他在外公的坟墓前跪了一夜,第二天告别了外婆后回了缅甸,他没有直接回大寨,而是让司机往有人烟的地方去。 他跑了几家金店,挑了个戒指,再买了条红手绳,纯金小木马闪着金光,要送给未婚妻,还有尚未出生的娃娃。 出了金店时熊霁山见遠方天空乌云滚滚,还未来得及仔细探究心里一闪而过的不祥预感,司机已经冲下车,高举着手机说出事了。 出事了。 出事了。 路上开始下起雨,司机猛踩油门,但路程遥遠,熊霁山赶回大寨时已经晚了。 据逃出来的人说,寨子起火时有风,几声爆炸后火焰已经吞下了大半片寨屋,身处深山,取来的几瓢水面对熊熊大火简直毫无作用,悲鸣和尖叫持续了好久好久,直到老天爷哭了,火才慢慢灭下去。 在废墟里找到好多尸体残骸,许多人被炸弹炸得面目全非,熊霁山刨土刨到指甲流血都不知,终于让他找到了玛蕾,她和金佛躺在一起,面容安好得仿佛她只是睡了过去。 只是下半身全没了。 他跪在地上抱着半条尸首,仰头对天长啸,天在下雨,他的眼睛和心脏都在下雨。 熊霁山不明白,这老天爷为什么就不让他平平淡淡过日子。 他只是想要个家,为什么就这么难? 梭温庞大的海洛因事业很快被人瓜分蚕食,熊霁山已不是当年天真得以为只要梭温死了这一切就会结束的青年人。 他不再掺合这些破事,悄然离开缅甸,隐姓埋名地活下去,丧妻丧子之痛,让他每天都在追踪殺了梭温、炸了寨子的那个人。 他剩余的生命里,仿佛只剩下这个目的。 熊霁山双手紧握手机,额头抵在发烫的机身上,还在一秒一跳的红点宛如谁胸腔里跳动的心脏。 再睁开眼时,之前的犹豫不决已经消失不见。 淬毒的仇恨让他走到了这一天,他不会让其他人阻碍到他的目的。 所以,春月啊,对不起。 对不起。 作者的废话 两章的量了,但不好分章,就这么看吧~ *金羊毛(Golden Fleece)在希腊神话中被视为稀世珍宝,战神阿瑞斯得到了金羊毛,吩咐人把它钉在纪念阿瑞斯的圣林里,并派一条火龙看守着,因为神谕告诉他,他的生命跟金羊毛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金羊毛存则他存,金羊毛亡则他亡。 资料来源于百度知道。 金三角的故事我也很想写的(托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