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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看了半晌,说:“这些钱不够。”我说:“钱不够,我可以到青楼去,卖身换钱给你。”他又看了我半晌,眼神锋利得好像一把尖刀直戳向我,我没处躲避,硬着头皮不肯低头,心里一万个害怕——他要是把我赶出去,我这辈子都报仇无望了。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说:“你既然肯卖身,怎么不卖到皇宫里去?要是上得了龙床还怕杀不了皇帝吗?”我那时毕竟年少,听他这么说,脸上发烫,心里发虚。我迎着他的目光,挤出几滴眼泪,“我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就算在床上,也未必杀得了一个男人。”我顿了顿,说:“除非……除非你肯收我当徒弟,把杀人的本事教给我。”我注意看他的脸色,他没有任何表情。“我不收徒弟,尤其不收女徒弟。”他的眼神没有温度,声音也没有起伏。“为什么?”我追问他,却不指望他会回答。可他竟回答了:“因为刺客必须无情,女人最是心软多情,学会杀人的本事也成不了一流的刺客。”“你说的不对。”我听出他话里尚有一丝余地。“刺客需要的不是无情,而是隐忍。我遭灭门之祸,虽死里逃生却无立足之地,余生只为报仇而活。我不得不隐,不能不忍,又有谁比我更适合杀人?”他默了一阵才说:“我可以教你杀人的本事,但是我不收徒弟。你若要留下,只能以另一种身份。”“何种身份?”我问他,心想只要能留下当牛做马又何妨。“做我的女人。”他的声音依旧没有起伏,却激起我心海的波浪。“是让我嫁给你?”我的声音有些发颤。“不,刺客是没有妻子儿女的,以免被人要挟,但我依然是男人,可以有女人。不过,要是有一天你落在仇人手里,我是不会去救你的。”他的话冷得让我起了鸡皮疙瘩。“我懂了。我愿意。”这条命本就是捡回来的,从今往后,身体就是我报仇的工具。第一次他并不温柔,我也不该指望他像那些做丈夫的男人一样心疼女人。失去童贞的疼痛让我觉得委屈。看我掉了眼泪,他说:“这点疼都忍不了,还想当刺客?”我怕被他赶走,不敢再哭,咬牙忍着。第二天早上我病了。看我起不来床,他说:“杀人的人是不能倒下的,除非已经死了。”我赶紧摇晃着爬起来,学他的样子蹲马步。我腿酸背疼,头晕眼花,大约只蹲了半个时辰就昏倒了。醒来的时候是晌午,我一直躺在地上,原本冰凉的地面已经被日头晒得发烫。我口干舌燥,挪到厨房去,发现他早自炊自食了,一片菜叶也没剩下。他说:“要喝水自己挑,要吃饭自己做,要穿衣自己裁,受不了就趁早走。”说完就出门了。走?我无家可归,除了报仇更无事可做。他别想让我走!日落西山的时候他回来了,看见大缸里装满水,灶台上摆着饭菜,院子扫过了,衣服洗好了。我说:“我不会白学你的本事。别家女人会的,我都会。你不用激我,我死也不走。不管是学本事还是伺候你,都是我自己愿意的。”他没说话,一屁股坐下把饭菜吃个精光,然后抹把嘴看我一眼,从怀里掏出二两银子放在灶台上,扔下一句“拿去买米”。买米哪用的了二两银子?我买了米、面、rou、布,还有两只鸡。他虽然不说,我知道他爱吃腊rou炒鸡蛋,只要有这个菜他都能添两次饭。住的竹屋是他自己搭建的。屋后的地原本荒着,被我种了菜。屋前有一大片花圃,他要是不出门,必去摆弄那些枝叶。我来的时候花期已过,到第二年才见到那花开的样子——艳得惊心,大片的红,远看似火近看如血。我问他:“这是什么花?红得这样烈。”他说:“是玫瑰,也叫刺客之花——枝茎带刺,刺伤那些靠近它的人。”那花的香味熏得我胃里一阵翻腾,吃下的饭都吐了。连着吐了几天,像是吃坏了肚子,我跑去找郎中抓药,郎中却说我有喜了。我跑去青楼,用身上唯一的首饰——一个玛瑙镯子,从老鸨子那儿换回一副打胎药。喝了药,当天晚上痛得死去活来。他有些不解:“你吃了什么脏东西?吐了几天不说,又疼成这样。不是给郎中看过了吗?也喝了药了。”我疼得说不出话,顾不上理他。折腾到半夜,一团带血的rou块滑出来,被我盛在铜盆里。他闻到血腥味,过来问我盆里面是什么。“我怀上了,喝药打下来。”我有气没力地说。“你说过刺客是没有妻子儿女的。我不是你的妻子,你也不能有孩子。与其等你动手,不如我自己解决。”他的眼神闪烁着,有些古怪,过了片刻,端起铜盆,一声不响地出门了。天亮的时候他才回来,却把铜盆丢在外面了。我本来想说,把盆里的东西远远扔了就好,不必把好好的盆也给扔了,但看他神色不佳,想来深更半夜被我使唤一回已是不耐,便不敢再招惹他了。第二天我还在流血,可已经习惯了早起练功。蹲马步的时候,感觉肚子里像有根锯在拉扯我的肠子。我大约只坚持了一盏茶的工夫就昏过去了。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床头摆着一碗热粥,飘出一股红糖味。那天之后,我和他仍旧每晚睡在一张床上,可他一直没有再碰我。就这样过了一年,我实在忍不住,问他是不是厌了要赶我走,杀人的本事我还没学会呢。他说,要是我再怀孕打胎死去活来的,把身体折腾垮了就什么也学不会。我跟他说不用担心这个。老鸨子说,给我的是最好的药,喝下去不仅能打掉肚子里的,以后也不会再怀了,永绝后患。他没再说话,转过身用后背对着我。过了一会儿,我快睡着的时候,他忽然转过来,压在我身上。那一次,他动作特别轻,让我有些意荡魂迷,恍惚中只觉着他的嘴唇在我额头上贴了一下,很轻、很快的一下,好像只是不小心碰到。云雨之后,我枕着他的胳膊睡了,他没动,任由我枕着,后来竟养成了习惯。他隔一阵会出门几天,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伤和银子。我从来不问他去了哪儿,只把他给的银子收好,换回吃的、穿的、用的。我跟了他六年,报仇在我心里从唯一的执念逐渐淡成一个平常的词语,只有屋后菜地和屋前花圃偶尔提醒我岁月在行走。直到在集市上看见官府的告示,我才想起这桩未了的心事。告示上说,皇帝六十大寿,百姓进献祥瑞可以受封受赏。我从集市回来,他还在花圃里。我蹲在花圃边,他好像没看见我,过了一会儿才说:“去集市上了?”我嗯了一声。他问:“看见告示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