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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他是你男朋友?你是Gay?”“没错!”林豫上前,搂住我的腰说,“我是他男朋友。”“滚蛋,瞎闹。”我给了林豫一拳,之后跟宝哥上楼,留下林豫吃痛的捂住肚子。他吃痛的说道:“白一城,你谋害亲夫!”说罢,追上我们。林豫这个小帅哥,看起那么讨人喜欢,大学宿舍里的同学争相认识。他礼貌的跟大家握手,我倒是被冷落到一边。我们在宝哥家聊来聊去磨了一小天,直到天黑。吃过晚饭后,他们几个一起去网吧了,撇下了我和林豫。夜已经深了,我和林豫在学校里闲逛着。校园里的灯亮了起来,剩下午后的余热还未散去,院子里三三两两的人坐着乘凉。打了一天篮球的青年,坐在角落围在一起偷偷的喝着啤酒。还有很多女生,和闺蜜捧着冷饮,更多的是出双入的情侣。林豫拿出一只烟,熟练的点着,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给我一支烟!”我命令道。“你会抽吗?”他嘲讽的看着我,递了一只给我。“不会。”我点了一支烟,呛得咳嗽。灰白的烟雾,胶着缠绵在一起难舍难分,最终消散在空气中,像极了某些无法说出的情感。霎时间,唯有沉默。我在校园沉默的并排走着,他忽然问我:“白一城,如果2012是世界末日,你最想做什么?”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我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随口说道:“如果真的世界末日,我最想做的就是吃个没完没了。”说完我深吸一口气,之后长长的舒了出去,问道:“你呢!”林豫一点动静也没有,我疑惑向他看去,他竟然在出神的看着我。我正要说话,却被他一把拥入怀中。他抱得很紧,仿佛要把我融化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时间,莫名的凄凉。良久,他在我耳边轻语着:“白一城,我走了。”之后他放开我,头也不回的向车子走去。孤单的背影,像奔赴悲壮的宿命。影子,被路灯拉得好长好长……孤影徐行应灯红,西风落叶秋意浓。长灯辞君远行去,思量重重复重重。那一瞬间,我一种想要上前抱住他的冲动。可是,懦弱的我终究只停在原地。“世界末日”是林豫留下最难回答的问题,这个我曾经反复的思考,始终没有结果。直到很多年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或许,有一个人可以陪伴你共赴末日的盛宴,就是此生最大的幸运。只可惜,我明白时,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一切已然晚来迟,空留落寞作追忆。☆、第六章林豫走后的第二天,我去了招聘会。一切就在我来到招聘会后,悄然发生。在那场招聘会里,我遇见了程子初。原以为他不过是生命中的一个过客,匆匆一面,后会无期,却从未知晓此时此刻于此重逢。我也从未想到,而后的多年时光里,我会和他纠缠不清,最后却害苦了林豫。或许这就是宿命,突如其来让人措手不及。我时常幻想,如果当初我没有去那个招聘会,如今的生活会是怎样?可是幻想终究只是幻想,而现实却在宿命的摆布中,上演了一出出荒唐的戏码。“你好,我是程子初!”第一次正式会面时,程子初如是说。看着他,我微微惊诧,似乎有些熟悉,仿佛哪里见过一般。片刻后,我记起那次创业大赛的宣讲会。此时,面前的他如那时一般,西装革履的站在招聘启事前。看着他们的招聘启事,我竟没有一条符合,自然流露出不悦的面色。见我面色变化不对,程子初问道;“你是不是那不舒服?”“木有,人太多了有点挤,这是我的简历!”我回答道,双手奉上简历。他接过简历,已是笑容满面。我对他点头致谢匆匆离去,却是走向了我的母校。一个人在校园里闲逛,不知不觉走到林豫离开时的地点。愣忡片刻,移步欲走。一时间不忍离去,索性席地而坐,直至繁星如撒,夜幕降临。路灯亮起,光影幢幢。一副画面浮现在眼前:林豫的影子,被路灯拉得好长好长。他熟练的点着烟,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你会抽烟吗?”他说话时微微讽刺的表情。我打开微信,我拍了一张照片犹豫着想要发给他,最终还是放弃了。之后,密密麻麻在微信上打着想要说给他的话,删删改改,总觉得词不达意,到最后发送给他的却只有简单的三个字——想你了。是啊,想你了。这是此生,我对林豫第一次说出,也是唯一一次说出的一句想念。第二天一早,我就接到了程子初单位的面试电话。我惊奇于他们违背了招聘启事,却未及多想,只当是上苍眷顾,拦下出租车一路飞驰,来到那家公司。顺理成章的,我再一次见到程子初。在电梯里,程子初一副事事皆在掌握的笑容:“你来面试?”“是啊,接到了面试通知,迅速赶来。”他笑想着要说什么,电梯却停在了我要到达的楼层,我微笑着与他挥别。经过了几轮筛选,我留在了这家公司,被安排在企划部做管理培训生。于是乎,我在单位附近租了房子,为一展身手做足了准备。工作没几天,我所有的激情就被消耗殆尽。原以为工作会是西装著身,谈笑风声于某个项目,现实却硬生生将我打败。我的工作虽然是穿着西装革履,但却没有谈笑风生,而是在不停的打印,搬运,保洁,买早点,俨然一个打杂的。除此之外,还有诸多繁琐又不重要的事宜,譬如资料汇编整理。在这个公司变态而又复杂的编号制度下,每天我都加班到很晚。常常下班到家,已经十点多了。那一段日子,我经常是在洗澡的时候,困倒在卫生间里。某一天,我还没坐稳,又开始了悲催的职业生涯,那些自以为资历久一些的员工们又开始对我各种使唤。在我搬东西的时候,程子初走进了公司的大楼。我远远的看着他,他那么光鲜夺目,好似正午的太阳。虽然不知道他在这公司负责什么,但是很多人都主动向他打着招呼,想必是身兼要职。忽然,我意识到自己的渺小,心里却有一个声音暗暗呼唤:白一城,你要比程子初更加光芒四射。把东西交付到库房之后,我埋头于各种文件的归档之中。下班之前我刚好整理完毕,而我的领导却不满意,让我重新来过。我的火气被点燃,几乎控制不住洪荒之力,但最终还是被自己硬生生的压抑下去。那天下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