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火光

    婊子。

    陈金默总是觉得这两个字刺耳。不过确实,他就适合干婊子。以前混马路的时候就在婊子堆里过,后来遇到比身上的白衬衫还干净的高启盛,总用明晃晃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他怕把他弄脏了,结果小心翼翼到了最后,他还是碎在酒店烂污的床上,也变成了婊子。

    所以没错,陈金默就适合干婊子。

    高启盛歪歪脑袋,厚实的黑框眼镜后面漂亮的眼睛看着他眨巴,不明白陈金默在说什么。陈金默居然说他干净,第一次有人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他从没觉得自己干净过。

    全身上下是廉价洗衣粉活着盖不去的鱼腥味,在学校吃完午饭就会添上咸菜味,衣服上是破损毛球和补丁,书包是小学开始就在背的,回南天的时候打开来一股子书页霉味。

    旧厂街那常年窝着烂泥的街道,是养不出干净的人来的。

    更何况,高启盛的身上脸上嘴里,还总有那个男人的手印指纹jingye。他不觉得自己干净。而且陈金默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那副烂污样子。陈金默也不应该觉得他干净。

    可是陈金默却说他干净,还说你就该走远点,去干净的地方待着,京海太脏了。

    陈金默第一次见到高启盛的时候,就是高启盛跪在那个男人两腿间,卖力吞吐性器的模样。陈金默没怎么念过书,很早就混马路,县一中有人闹事,他被人找去帮忙,几个小混混晚上溜进空无一人的学校,想找条路钻进宿舍楼里。他在弯弯绕绕的教学楼里兜了几个圈子,一个转头就透过一层玻璃窗和一层镜片对上那双眼睛。红色的,渗着水。

    学生好像被惊吓到,下意识缩紧了口腔想逃,却被一直男人的大手按在后脑上。几下用力地顶弄,他看见男人大腿上颤抖的白rou,和学生应激性开合的喉咙。

    陈金默呆楞住了。他虽然清楚人裤裆里这些事,但是这样白净的瓷白娃娃一样的人,在学校里...

    那个人没射几下就干净了,疲软的性器从学生红润的唇间滑落,拖着银丝。学生仰着头对着坐在椅子上的男人,喉结滚动,咽了下去。那只手奖励般的在学生白净的侧脸上拍拍,学生才扶着男人的大腿慢慢站起身。

    那双眼睛太漂亮,陈金默一直呆看着,所以之前竟然都没发现,学生的校服和里面的背心也早被扯落了一半,消瘦雪白的肩和锁骨映着先前滴落到胸口的涎丝。

    学生慢慢地把衣服归置好,舔干净嘴唇上的浊液,慢条斯理间目光却突然再次朝他射过来。陈金默一懔。

    不是之前泛着水光可怜兮兮的泪眼,而是阴恻恻毒蛇的目光,在厉鬼般惨白的脸上,要把他钉死。

    陈金默被看得下意识退了两步,扭头跑开。

    寂静空荡的教学楼里,他心跳地彷佛被逼着吞下jingye的是他自己。

    转回头又走了几步,才发现自己和同伙跑散了路,自己不知道怎么回事跑进初中部来了,他只好晃了两圈准备直接回家,然后好死不死地,在学校门口的小路上又撞见了他。

    偏偏走的是同一条路,他没办法,尴尬得很,就只好点根烟拖在人后面慢慢走,显得自己像个尾随无辜学生的流氓。走在他前面的人突然就回过头来看他,昏黄路灯下的人脸比之前隔着窗户看见的还要白净精致,可是陈金默现在看仔细了,才发现他不像什么瓷娃娃,也不像什么阴鬼,而是像一具死尸,算是瓷娃娃和鬼的结合吧,反正没什么生气,再加上他可能身子骨弱的原因,连喘息都浅的看不出起伏,真就像一具行尸走rou。陈金默愣住跟他对视,他想要是碰一下这个人,他没准真是冰凉的。

    然后发生了或者想了什么他也不记得很清楚,只记得最后学生向他走过来,讨一根烟。他怀疑这样白净的书呆子,居然也会抽烟,可是那人接过烟的姿势确实熟捻。打火机点不开,他尴尬地咳两声,又把人手里的烟拿回来,对着自己嘴里燃着的烟头,一会儿相接的地方就燃起火来。

    火。

    于这个潮湿阴冷的夜晚很不和谐的火。灼热又兴奋地跳动着吞噬着,能把死人一样冰凉的脸照热了,也能把藏在阴影里漆黑的脸照亮。

    光影晃动着,高启盛看清小混混脏兮兮的脸和乱糟糟的头发下面,清冽的刀凿似的骨骼,眼睛里有一点光随着火在跳。

    后来多年高启盛总是喜欢玩火。

    划一根火柴看着它在指尖慢慢燃尽,点一根烟看着那点红色的火光缓缓消失,甚至随便找点纸什么的来烧,站在码头边被火光烧烫侧脸,静静看着火焰吞噬海浪,再化成死灰。他觉得火在这个海边的南方小城里很不搭,他总是不合时宜地划破泛着霉味的潮闷空气,照亮阴暗角落里苟延残喘的蛇虫鼠蚁,他注定是不属于这个地方的。

    他后来也明白了陈金默说的京海很脏,真的很脏。常年泛着霉味腥味的阴冷水汽,连粘腻的海风也带着潮,总让他想起无数次被按上的、那个禽兽长满毛发的腥潮的胯。他想这么脏的地方就该被一把火烧掉,或者他就应该离开,和陈金默一起离开,像被海风吹飞的火星一样飞走。

    可是当时的高启盛还不知道那团火光意味着什么,他只是一直记得小混混被晃动的火舌舔亮的侧脸。就像陈金默也不知道那团火点燃了什么,他只是记得书呆子死人一样惨白的脸被火光照亮后,竟然也可以有血色和温度,连带着那双湿漉漉的漂亮眼睛也映着光。他记得他看着那双眼睛的时候,莫名其妙想起的,是小时候家门口一口黑咕隆咚的井,他好像小心翼翼捏着火往下探,就要看到深不见天日的井底藏着的东西。他觉得还是泛着暖光的瓷娃娃的脸好看一点。

    火光跳了两下就暗下去,缩成很小很小的两个红点,一个在陈金默的烟头上,一个在高启盛的烟头上。

    他本来只是想给小混混一个狠一点的眼神,或者说句硬话,让他不要把今晚看见的东西往外乱说,可是从混混手里拿过那根跳着火光的烟,就什么眼神也使不出。不过小混混好像明白他的意思,冲他点了点头。

    他那天往家走,指尖的红点忽明忽灭,时不时余光瞟到身后,那个同样忽明忽灭的红点就安静地跟着。

    乖学生却不怕身后跟随的人。他觉得身后那个红点随时都会燃起一场扑天的火,烧毁这个烂污的城市,烧毁那个烂污的卖鱼摊和烂污的办公室。到时候他可能会奋不顾身扑上去,作燃料帮火燃得再旺一点,烧得自己也化成guntang的灰。于是他时不时回头去看,时不时放慢脚步等他,终于在某个路口,那个红点消失不见。

    他站在原地愣了愣,嘴里烟的味道终于盖过了怎么漱也漱不干净的精臭味。

    后来他就习惯了这个红色的光点。放学晚的时候一个人走夜路,就常能瞥见角落那个忽明忽暗的红光,静静在他身后跟着,带着随时要烧起来的烈烈风势,默契地随着他调整脚步,也总在那个固定的路口消失不见。

    直到后来这天,他又被那个数学老师以课外辅导的理由扣在办公室里,被圈在办公桌旁,承受他从后面往他并紧的大腿里抽送的时候,看到了窗外阴影处那点红光。

    那光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这是他第一次害怕见到那点红光。

    他突然想不干了。慌忙把脱到腰间的衣服往身上扯,蹬着腿挣扎两下小身板就又被压倒在桌子上,身后的男人明显不悦,把他抓起来扔到地上,性器塞进他嘴里。

    喉咙被深顶的疼痛让他的理智回笼,他这才又想起自己是被圈养在办公室的玩物,干不干不是他说了算。中考还有两个月,被这个禽兽玩了三年,就只要再伺候这根jiba两个月,他就可以进到重点高中的尖子班,永远离开这个阴冷的充满jingye腥臭味的牢笼。到时候哥会把他的录取通知书裱起来,会欢天喜地地给来买鱼的顾客打折,会带他们去餐馆开次荤,阳光会照在他身上,蒸发掉高家三口身上常年盘踞的鱼腥味。

    那点恼人的红色火光和这些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什么都不算。

    于是他闭上眼睛,卖力敞开喉管吞吐。所幸jiba的主人年纪渐长没办法持久,很快就在他嘴里射出来,射的时候他已经满脸的生理泪水,几近窒息时脑海里闪过那一墙的奖状和哥用来存毛票的饼干盒。放他走之前,那个人从抽屉里拿出来特地扣下的卷子,98分。屈起的指节在卷面唯一的红叉上敲了一下,意有所指:“最近表现不太好。”

    他扫过那道题,没有做错,只是少写了一步解题步骤,醒目的扣全分的红叉是对他的告诫。玩物恭敬地把告诫书折叠好放进书包里,然后朝刚刚亵玩过他的人弯下腰鞠躬,离开。

    即使不去想,身后那点红色的火光也摆脱不掉,就像嘴里浓厚的腥膻味,不管趴在洗手池上漱几遍口也涮不干净。

    烟味从洗手间大门处缓缓飘进来,他从洗手间出来,第一次厌烦那个跟随他的火光。像只炸着毛的小奶猫,他恶狠狠冲到比他高两个头的小混混面前照着他胸口推一把。他胸口被遏制不住的喘弄得起伏。

    他搞不懂为什么这个人要看见他被扯光了衣裳像条狗被压在地上的模样。为什么偏偏要是这个人,为什么偏偏是他。

    他发了力的一推也仅仅能把人推得后退半步,陈金默却一个人在站了很久。脑子里闪着书呆子刚刚眦目欲裂地咬着牙向他冲过来,像只受了欺负的小狗崽,推完他之后却又留下两行泪来,挂在瓷娃娃一样干净的脸上,也像只受了欺负的小狗崽。他分析自己是被当作尾随偷窥的变态了,其实也不是不好理解,可是他还是想解释一句,他没有往窗户里仔细看,他只是站在外面想该不该进去。

    可是开口辩白向来不是他会做的事情,况且人也在推了他一把之后跑开。他慢慢在街道上晃了很久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后来很多天高启盛都没有再见过那团红色的光点。他和以前一样一个人行走在回家的街道上,还是会隔三岔五被那个老师喊去办公室进行他熟悉的课后辅导。那男人也不知道是有什么变态心理,又或者只是顾虑到强jian比猥亵判的重,从来只玩却不插,倒也算省了高启盛一桩痛苦。可是他喜欢玩,喜欢把未成年的学生玩到青茎挺立却不给,喜欢答应只要学生做出一些羞耻的动作就放人走,却在学生听话地跟从指令之后笑骂一句贱货,然后把性器塞到学生嘴里。

    高启盛后来被压在办公桌上的时候,会时不时看向窗外想寻找那个红色的光点。他是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但是肌肤被撕咬到疼痛的时候,他很想知道外面有那么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在等他。

    后来他也就有了这个习惯。

    骑着别的男人晃的时候,喜欢举着手夹一只点燃的烟。不是为了抽,是为了那一颗时不时落入余光的红点。看到红点或者闻到烟味,他就能骗自己那个人在等他,一会儿那个人会默默送他回家。他就觉得没那么难熬。

    一样的,他想。

    以前被变态猥亵,到现在自愿卖身,其实都是一样的。

    忍一忍三好学生的奖状就能到手,张张腿哥就能拿下这个项目,都没什么区别。所以其实没那么难熬,以前那三年都熬过来了,现在这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包括他zuoai的时候举着烟,以及卖完之后喊陈金默来,也都是一样的。他只是想让那个人送他回家,以前被变态欺负之后,一个小孩子是怎么摸着夜路回去的,他都不敢回想。有个人知道他这些烂事,好像这些年卖的身就不算白卖,前些年被猥亵的屈辱也不算白受。

    高启盛坐在宝马后座,看着那个人的后脑,他想他这辈子烂糟事情很多,见不得人的事情更多。其中最糟污最见不得人的,就只有陈金默知道了。

    他不知道这算是他的运气好还是运气差。

    如果说算是运气好,那当初陈金默因为觉得他太干净而不敢伸手,是不是就算运气差。后来蹉跎那么多年岁月,最终他还是烂污成了婊子才能跟他在一块,是不是也算运气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