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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为人偷梁换柱。从那时起,他没有一天不心心念念着想要习得最高明的医毒之术。 但方翰奇门遁甲虽精,歧黄之识却不足以教导他。这期间北海王府不断派人寻查世间第一医毒高手周凤池的下落,至到司马兰廷十一岁才寻查到其人踪迹,司马兰廷当即不顾母亲反对带人入太行山拜师。那时候歧盛已在周风池身边呆了整整六年。 可周风池是不收徒弟的,歧盛只是他身边的使唤童儿。司马兰廷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皆没半分用处,无奈之下使出苦rou计以王爷之尊跪求四日,差点跪费了一双腿却没得到人家半点动容。好在他剑走偏锋,根据方翰的意见最后费尽人力物力撮合了周凤池与其夫人聂纨纱重归于好。这才得到周凤池的感激收他入门。 因此一开始,歧盛只是他师父的仆人。 深山孤寂,两个同龄孩子自然很快熟识起来。歧盛虽是下人却没有一般下人的卑躬屈膝,他总是笑嘻嘻的,齿白如贝,眼光仿若春水却并没有春水的轻盈柔和,那里面沉甸甸冷冰冰的。司马兰廷看着他总觉得有一种熟悉之感,某天临水而照才发现那眼神竟像自己!那时候的司马兰廷明白王者的威仪,还不明白为臣者的隐忍,恨是明火执杖的恨,怒是大张旗鼓的怒,他惊惧的察觉到,这个小仆人比他还先学会掩饰心机于绵里藏针。司马兰廷是由歧盛身上醒悟到什么是保护色,什么叫深藏不露的,于是他也知道了歧盛的身世。 歧盛的母亲是杨骏儿子杨续威的如夫人。原本是个孤苦的绣花女子,但这夕娘虽是寒家子女却有一种高华之气,杨继威认为难得,兼看她秀外慧中便娶来做了侧室。成婚才过半年时间,杨继威接调令赴外平乱,这夕娘已经怀了身孕。本来一切无事,可杨府用的是旧魏大将军武安侯曹爽的旧宅。 曹爽是曹cao侄孙,当初与司马氏争权被夷三族,只有一个女儿曹笙余幸。这夕娘就是曹笙之女,哪知命运辗转又重新回到自家旧宅。某天夜里杨骏散步时发现夕娘在月下焚香,脸有忧戚之色,他本是多疑之人便留上了心。遣人去查竟给他挖出来夕娘身世之迷。这一惊之下非同小可,一狠心连亲孙儿都不要了连夜派人斩草除根。 这派出之人是杨骏的心腹,说是心腹自然就是杨骏肚子里的蛔虫,对他东主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自度完事之后必然会被灭口,便动了其他的脑筋。行事之时他先寻机杀了两个同事之人,又找来另一个怀孕的妇人换了夕娘衣衫推入湖中。原来这人有一个毛病,便是贪花好色,他垂涎夕娘美色已久,得了这机会丈着色胆包天做出这番部署瞒天过海。 若他对夕娘真心喜爱也便罢了,可这贪色之人那里能长久的?更何况带着一个大肚子女人迁徙躲藏本就不容易,时间没过多长也就厌倦不堪。 歧盛出生的第五天,这人在夕娘身上尽逞兽欲后以一贯铜钱之价将她买入了娼窑,才出生的孩子被留在旧屋中,自生自灭。 夕娘本是皇族血脉,本受不了这等侮辱遭遇,但为了刚刚出生的新儿还是含辱苟活忍下了一切。老鸨看她态度坚决,也不欲逼死她任她找回了自己的孩子,而这已是三日之后。 歧盛的童年过得如何,可想而知。 他五岁的时候,夕娘已经由风华正茂的美丽女子变为一个习惯于皮rou生意的老娼,生活的困苦使她美丽尽失,只是为了儿子而苦苦求生。 这个时候,苏子鱼还没出世,而齐王世子司马兰廷正出入于金壁辉煌的宫廷间扬着他俊美的小脸蛊惑众人,讨得万千宠爱积聚一身。 所以,别说一个人的出生不重要。说这种话的人,绝对是自我安慰。一个人的命不好那是天生的,芸芸众生谁能不认命?与天争命那是失心风! 但命运命运,命不好,你还可以开创运。运,是由自己掌握的,有的时候你抓住了运,也就改变了命。歧盛五岁的时候,迎来了命运的转机。 八十一 命运之轮 五岁的歧盛只是在母亲盈弱庇护下偷生的小小虫蚁,轻贱得没有自己的姓名。馆子里的姑娘都叫他胜儿,因为他的母亲说过,她的孩子即使此刻低贱到尘埃里却不可丢掉骄傲,她要他做一个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英雄,如同他辉煌的先祖。 那个可怜的女人眼里燃着星星之火,她全部的希望和不甘都寄托在了幼小的儿子身上。她绝望的相信她的儿子终有一天会像龙一般腾飞在天上。可惜,她没有活着看到蒲衣公子淡笑间翻云覆雨颠倒乾坤的今天。她仅仅只活到歧盛五岁。 夕娘在世时虽然无力,多多少少还能为孱弱的孩子遮蔽一些风雨,一旦连这道屏障都不见了,歧盛还能怎么活呢? 他自然要活下去的,娼馆的老鸨想把他卖给人牙子。五岁的小歧盛是条整天在污水里钻拱的泥鳅,但相貌极像他母亲,已经能看出成人后将有的非凡清俊,所以卖做娈童或者卖进宫里做太监都是可行的。这边才用破草席卷了尸体送出去,那边人牙子已经登堂入室。 老鸨揪着他的领子带到后门,一个三角眼的男人等在那里,看到他泪水冲刷出的白皙脸庞,眼睛闪过一丝兴奋。歧盛乖乖的任他蛇皮似的手在自己脸上身上摸索,露出兔子一样的胆怯。人牙子付了三贯钱把歧盛领走了,他对这个怯懦的孩子很满意也很放心,一个五岁的孩子,似乎跟“心机”这样的词扯不上关系。 可偏偏,歧盛从小就是个心机深沉的孩子。 路上人最多的时候他没哭没喊,因为他知道哭喊唤不来人帮他。他从小就明白人要对自己负责,而不能指望别人对你负责。他不声不响,运足力气一口咬在人牙子的手上,趁他松手呼痛间“哧溜”钻进人堆里,小身板这就显出优势来,更别提呲牙咧嘴,甩着手的人牙子半天才回过神来。 可没过几个时辰,他还是被人找到了。年纪幼小的歧盛,自然不明白地头蛇的组织,他们虽然是没什么用的烂瘤却是一个小城里无处不在的眼线。这些人没对胆敢反抗的孩子手下留情,暴雨般的毒打铺头盖脸落在歧盛身上。 周凤池就是这时候看到歧盛的。 接近垂死,但无哀怜。眼神像旷野里的狼王,能刮得人骨生寒。他觉得玩味,却并没有出手相救。他喜欢有骨气的人,却更讨厌死硬的人。就像他自己常常说的,一切生物都该承受自己的命运,做出正确的抉择来对待自己,隐忍或者反抗。 歧盛抓着他的衣摆求他救自己时,他出手救了。他觉得这个幼小的孩子对自己的命运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聪明的把握住了时机。而聪明的人值得嘉奖。 他把歧盛丢在一个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