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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好了。”林夕雾说着,第一步就踏错了方向,维纳斯也没有纠正他的错误,放任他迷路。 林夕雾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的,竟然来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地方,不过一时没想起这究竟是何处,他抬头望了一眼附近的路牌,发现自己来到了野狗路,他曾读小学的时候,独自乘公交来到了嘉定买东西吃,结果在归途中迷路来到了墅沟路,好在他把父亲的手机给带出来了,他给家中打了电话,让林佳翼出来找他,说自己正在野狗路,后来他在原地等了许久,看到陆哥和林佳翼打的士过来接他了。 “假如有一天,你能记住每条路的气味,你就不会迷路了。” “马路的气味闻上去基本都差不多,我的路痴症已经无法抢救了,我刚才走错了路,你怎么都不提醒一下?” “你没让我提醒。” “这附近刚好有公交站,那就在这里乘回去吧。” “你知道怎么换乘吗?” 林夕雾停顿了一拍,然后果断地回答道:“不知道。” “那就在外面多浪一会儿,在外边能够遇到对方的几率比较大。” “可是他们不是晚上出没的吗?” “这可说不好,毕竟现代的血族睡眠时间很不规律,想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 “那我们现在去浪吧,你找一下附近有什么好吃的地方。” “你把我当度娘使吗?” “没有,你比度娘厉害多了。”林夕雾又夸赞了维纳斯几句,最后补上一句,“虽然不及罗森就是了。” “你倒是想夸我还是怎样?” “我只是实话实说,好了,快带我去好吃的地方。” 于是,维纳斯默默地漂浮在前头,林夕雾紧跟其后,想要与之搭话,不过多方越飘越快,林夕雾为了跟上对方,从最初的竞走开始跑了起来,在旁人看来,林夕雾就像是个从医院里逃出来的病人,一边跑,一边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维纳斯,你说老魏交给我的那封信里写了什么啊?可不可以拆开看看?毕竟现代沟通一般都用手机、电脑,或者传真,也许信里写了什么大机密呢?” “装在信封里的不一定是信。”维纳斯终于搭理了林夕雾,他放慢了漂浮的速度,林夕雾也随之放缓了步子。 “那么是红蓝帮的工资吗?比如支票。” “等你找到了星星之后,如果他允许的话,就在一旁看他拆开信封,现在不要贸然拆开偷看为好。” “你帮我透视一下,看看是不是餐厅优惠券。”林夕雾掏出了信封,对着阳光看去,没能看清里面装了什么。 “就知道吃,怎么可能是优惠券。”虽然这么说着,维纳斯还是飘到了信封前,使用自己的能力,窥探了一下其中内容。 “怎么样?看清是什么了吗?” “好像是什么地方的邀请函。”在林夕雾发问之前,维纳斯赶紧补充道,“别想多了,不是美食鉴赏会的邀请函,既然是魏老大交给他的,那么一定是和工作相关的吧。” “切,真是无聊,我们还是赶紧去吃东西吧。” 虽然林夕雾没有方向感,但他还是有距离感的,他很佩服自己的脚速,维纳斯带他在街边买了个烧饼,然后将他带到了清河路,明明坐公车就可以到的,他却偏偏步行过来,他来到了罗宾森的底楼,在味千拉面吃了碗叉烧面,然后走出店外。 只见一个身着亮色系旗袍,脑袋两侧扎着包子头的黑发小女孩,正神情严肃地朝他走来,女孩看上去只有5、6岁的模样,身边连个监护人都没有。 林夕雾一开始很诧异,紧接着他察觉到对方身上传来一阵玫瑰香,看来小女孩也是玫瑰氏族的一员。 “你身上怎么有玫瑰的气味?”小女孩走到了他的面前,首先开口道。 “你是指罗森吗?” “不是你胸前的气味。关于你胸膛被轮梅填充的事,我早知道了,当初就是我们把你送去红蓝帮老大那里的。” “真的吗?那星星现在也在这附近吗?” “他在楼上电影院,我觉得太无聊了,就溜出来透透气。”小女孩说着,又凑到了林夕雾衣服口袋处嗅了嗅,“果然,有一股别人的味道。” “原来你是在说这个啊。”林夕雾从口袋中取出了一支口腔喷雾,瓶子是透明的,里面装满了鲜红色的液体,这是他将林佳翼的血丸融化了之后倒进去的,如果在路上想喝血了,就可以随时拿出来喷一下。 “就是这个,很熟悉的味道。” “难道说,你也认识我哥吗?” “你是说林佳翼吗?我和他没见过面,不过我记得这味道。” “既然没见过面,怎么知道这味道?” 第102章 浪漫曲#B线#(下) “以前我被爸妈送去血族学校的时候,在实验室的特制容器内闻到过这气味,老师说这是上个世纪留下的遗产,他是除了玫瑰氏族元老之外,最伟大的玫瑰氏族了。” “什么鬼?” “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不过这玫瑰的味道中,好像还掺杂着其他玫瑰氏族的气味。”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林夕雾觉得自己的智商掉线了,怎么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语。 “我说,血见愁大人是可以和元老们所媲美的伟大玫瑰氏族。” “你口中的那个血见愁,他做了什么啊?伟大在哪里?” “他是血族生物学的天才,据说他当时有个疯狂的科学家朋友,对方是威尼斯纯血,特别喜欢做实验,还取了一些血见愁大人的血液,进行研究,我们学校实验室的血液就是那位疯狂科学家所提供的,自从血见愁大人逝世以来,那些血液变得无比珍贵,就像你们人类对待爱因斯坦的大脑一样,我们将血见愁的血液看得很重。” “也不是很懂你们玫瑰氏族,血液不就是用来喝的吗?还有个功能就是给患者输血。” “你说到点子上了,血见愁大人的血液是可以输给人类的,那个科学家曾做过类似的实验,结果还被我祖父骂了一通,说玫瑰氏族的血不可以给人类。你知道把血给人类代表了什么含义吗?” “示忠?” “什么呀?那是指把人类收为自己孩子的意思,把人类变为血族,通常这种行为被称为初拥,血族将人类变为血族的时候,如果那个人类的意志力不坚强,就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新的血液而死亡。而成功变为血族的人类也不是没有,然而玫瑰氏族就不一样了,根据那位科学家的研究记录表明,若是初拥的时候不能将人类成功变为玫瑰氏族的话,通常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人类的rou体会化迅速腐烂,化为泥土;其次,人类变为傀儡,拥有该玫瑰氏族能力的一小部分,并丧失了自身的意志;其三,女性人类可以通过生育的方式,复制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玫瑰氏族;其四,顺利地将人类变为维持原有人格的玫瑰氏族与人类混血,这种几率比较小,而且还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