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耽美小说 - 忘忧(总受,父子,兄弟)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倒好意思赖著不走!”听了君念欢的话,莫泠铮马上投以“不要脸”的眼神,冷冷啐道。

    这里本来是王府的议事厅,但因为瑞王没什麽事好议,君念欢把青无教搬过来後便占了此处,邪教活动基本上都在这里进行。

    君念欢也不和他争论,皮笑rou不笑道:“无事不登三宝殿,瑞王殿不这麽晚了不去撒娇跑来这干嘛?这乌漆抹黑的,若是不小心摔了,可有得哭了。”

    “我不和你吵,既然来找你,自然是有事的。”若不然,他可不会轻易把忘忧交给林云书,虽说林云书不会乱来,但他还是不愿意忘忧和他多处一分的。

    “什麽事?草民可是大大的良民,杀人放火的事一律不干。”君念欢一脸肃色,那模样,仿佛他真是良民似的。

    “不是杀人放火,只是干你的老本行罢了。”见对方一脸疑惑的样子,莫泠铮扯出一抹笑,凉凉道:“就是拉皮条呀……”

    “瑞王殿下别开玩笑了,草民从良很久了。不过……”君念欢挑挑眉毛,“若是瑞王殿下有需要,草民破例一回也不是不行的……”

    莫泠铮眯眼,凶光毕露,“休想陷害我!”

    “那你说说,你是想陷害谁?”

    “当然是我们共同的敌人,这人,可比林云书有杀伤力多了。”想起那个男人一天到晚盯著他的忧忧看,莫泠铮就万分不爽,眼神也愈加阴狠,连君念欢也看得直摇头,人前和善得跟只小狗似的,一转身,就变成恶狼了。现下两人是站在统一战线,可将来怎麽样又说不准了,偏偏那人却把他这个虚伪到极点的哥哥疼到了极点,这人怎麽护短成这样呢?把恶狼当宠物狗,真是……

    不过,比起这个,他口中那个共同的敌人更让他头疼,“怎麽还有?他究竟招惹了多少男人……是那个小子?”

    “不是。”莫泠铮摇头。“他虽对忘忧有情,但忘忧却无意与他。”

    君念欢所指的那个小子,正是他的七弟,七皇子莫泠嵘。莫泠嵘对忘忧的心思他早就知道的,但莫泠嵘性子温吞,又是不愿出头惹事的,说起来,性子倒与林云书有些相似,但他没有林云书那份心思,因此,即便他一心摊在忘忧身上,也是没用的,这一点,从忘忧的对他的态度便可以看出。

    听到说不是莫泠嵘,君念欢便皱起眉头,沈吟道:“不是他,莫非是……”

    两人相视一眼,心思都变得深沈起来。这人可不好解决。

    “你最好寻个有祸水角色,能把他迷住最好。”对那人下狠手成功率太低,并且,若是他死了,必会引得天下大乱,再者,忘忧怕是对他依旧有情的,忘忧身怀异能,事态并不好控制,要是因此弄巧反拙,就是反手打自己巴掌了。“总之,让他把眼光从忘忧身上移开,不要让他接近忘忧。”

    “祸水,哪里这麽易寻得祸水?不过,若真要,这里不便有一个现成的?”说这话时,君念欢有些恨恨的咬牙切齿。他手下美人那麽多,但见过那人,其余哪里比得上他一分,长卧美人膝的他,不就栽在那人身上?最可恶的是,那人连小手都不愿让他摸,想他堂堂魔教教主,倒贴都不要!这样想著,君念欢委屈的想咬手帕流泪。“你们家怎麽尽出祸害和人渣?”

    谁是祸害谁是人渣不用想也知道,但这话也是相当的合适。

    莫泠铮哼了一声,道:“所以,大教主赶紧抽身,待我把把祸害收了,至於那人渣,你若是能除了,最好。”

    “休想!”君念欢马上回道。

    把知道不是争斗的时候,莫泠铮也不再和他顶嘴,道:“这事情倒也不如你想的厉害,那人麽,前阵子出了些事,把忘忧忘了,你不见忘忧正眼也不愿瞧他一眼?所以,你且找个能勾引人的,即便迷不了他,让忘忧更加讨厌他,这事也算成了八分了。”

    君念欢听了,便眯著眼开始算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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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鲜币)忘忧(魂穿父子NP)第一一九章

    君念欢和莫泠铮两人忙著使坏,难得不粘著忘忧,後者又不愿见到某人,便天天跟著云书去书局,美人一出现,书局又热闹起来了,忘忧只管看书,什麽也不理,脸上依旧是那副淡然的模样,看不出喜欢。

    别人看不出,但云书却是知道,他是不高兴的。

    於是便道:“书局也没什麽好玩的,来苏城那麽久我还没和你去过哪里,不如今日出去游玩一番?听说南山那边的桃花都开了,景致正好。”

    忘忧知道云书是体贴自己,这几日雪都溶得差不多了,也开始暖起来,闷了一个冬天,也是时候去晒晒太阳了。

    见忘忧点头说好,云书跟书局的两个夥计交代了声,王生锺华两人听到他们要出去玩,高兴得跟什麽一样──这来买书的人,十个有九个是来看这两人的,他们一走,自是轻松多了。

    苏城除了钱多,温泉多,还有桃花多。

    因为地底有温泉的关系,苏城很多地方都是容易养花的。尤其是南山那边,天气稍微回暖,再加上地底有温泉经过,别的地方还覆著一层雪,南山却是百花齐放之态了,南山山脚的大片桃林,前天还看不出有任何预兆,这两天却相继开花,白粉交错的桃花占据了枝头,白如玉,粉如脂,飘在苏河水上,春意nongnong。

    这大好春光的,苏城男女也不免出来浪漫一下,有对像的带对像,没对像的等桃花,翩翩佳公子执著玉扇,窈窕淑女子丝巾半掩,面上的粉红丝毫不逊於枝头的花花瓣。

    看著那一对对才子佳人,又看看枝头两个叠在一起的昆虫,忘忧摇头叹道:“春天到了。”

    闻言,云书顺著他的目光看去,看到那双正在交配的昆虫,不禁失笑。

    受不了这满林子的甜腻荷尔蒙,忘忧拉著云书东转西转,往桃林深处走去,渐渐的,随著人越来越少,忘忧的脚步也慢了下来,等到周围都见不到其他人,便停了脚步。

    前面是一条小河,看著那笼在水面的热气,忘忧便知道这是温泉了,伸手试了下,温度刚好,便在河边坐下,挽起裤脚,脱了鞋袜──开始泡脚。

    “啊~好舒服~”冰冷无感知的脚一泡进温泉里,忘忧就忍不住长叹一声,眼睛都眯起来了。“云书也来泡脚吧~好舒服的~”

    听到忘忧招呼自己,云书这才反应过道,皱了皱眉道:“会著凉的,快起来,要泡回家里泡。”

    这荒郊野外的,也没浴巾也没暖炉,泡著没事,从水里抽出来著怕是要被风吹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