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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拭状的搏斗血迹检出是张一年的血。主卧室的多枚血足迹的血检出是张解放、张一年的混合血。主卧室滴落状血迹是张一年的血。走廊上从东侧卧室到主卧室的成趟血足迹检出是张解放的血。从主卧室到张朋卧室的血足迹是张解放、张一年、郑倩的混合血。下楼的血足迹是多名死者的混合血。” “那么凶手的整个犯罪过程就可以重建出来了。”大宝说,“凶手应该是先到东侧卧室杀死老两口和小女孩,过程中他下手干净利索,所以鞋子上没有黏附老妇人和小女孩的血,但是他踩住了张解放,所以鞋子上黏附了张解放的血。凶手杀完人后,从外面锁上房门,然后走到主卧室,杀死了张一年和郑倩,最后因为听见小孩报警,走到小孩卧室杀害了小孩后离开。” “我总觉得这不是寻仇杀人。”我开了口,“根据现场这一片滴落状血迹看,血迹是张一年的,那么张一年在受伤后应该在这片地方停留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寻仇杀人,为什么要让他受伤后还在这里停留?直接杀完人走人不就得了?” 我认为我的想法很新奇,可以语出惊人,没有想到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反而纷纷点头。 大宝说:“我同意你的意见,我们可以看到,张一年大腿上有干了的流注血迹,流注方向是从腿的前侧往后侧流,这应该是蹲着才能形成的流注血迹。如果是站着的话,血迹应该从上往下流!” 林涛说:“我同意!你们看张一年大腿后侧和小腿后侧的浅血痕迹了吗?那应该是有血迹黏附在腿的后侧,然后蹲下来,大腿后侧和小腿后侧把之间的血迹挤压,形成的浅血痕迹,这个痕迹应该可以证实张一年受伤以后蹲过很长时间。” “这个时间可能接近半个小时!”我看我曾注意到的问题,大家都注意到了,很是高兴,说,“根据死亡时间,老人的死亡时间比年轻人早半个小时。” “你们分析得非常有道理。”汪法医说,“如果有控制被害人的过程的话,而且控制了半个小时之久,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威逼死者要钱,那这就是个抢劫杀人案件了!” “这可是会转变整个侦查思路,会完全调整侦查部署的判断!”汪法医强调道,“我们必须有充分的依据才能向专案组汇报。” 我低头想了想,说:“也是。我现在把照片传输给我师父看看。” 通过网上会诊系统,我把案件的尸检、现场照片都传给了师父,并且向他汇报了我们刑事技术部门开始怀疑“因仇杀人”案件性质的想法,请求他的帮助。一个小时以后,师父如约回过来电话。 “你们那么多人集思广益,为什么还不自信呢?”师父笑着说。 “因为会转变整个侦查思路,所以我们还想有更多的依据。”我说。 “你们的依据还不充分吗?”师父说,“哪个因仇杀人会控制被害人那么久?能有什么目的?尤其是这种一个人要去杀六个人的案件,犯罪分子的心理只会是越快杀越好,怎么会节外生枝?而且,凶手杀完老人和小女孩后,从外面锁门,说明什么?” 师父问的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思考了很久,但是一直没有头绪,被师父一问,我的脑子突然清晰了,我说:“因为犯罪分子不想让两名老人出来支援,那么说明凶手并不确定他是否导致了两名老人死亡。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是让老人失去抵抗能力、让小孩不会哭泣,而不是铁了心就要杀死他们。犯罪分子的目的在主卧室,更能说明他就是想抢钱,而不是想杀人!” 师父说:“很好啊!这不就能说明问题了吗?” “能确定死者有被控制的过程吗?”我依旧不太放心。 “为什么不能?你们说的血迹形态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师父说,“而且男主人的身上有威逼伤,你没有看到吗?” 所谓的威逼伤就是指凶手威逼死者的时候在死者的身上留下的损伤。被师父一说,我突然想起张一年的身上有八处平行细小的表皮剥脱,我说:“对啊!那八处表皮剥脱应该是刀尖形成的!所以说,凶手有用刀尖抵、顶住张一年胸部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在威逼!就是在索要钱财所在位置或者索要保险柜密码的过程!” 挂断了电话,有了师父的支持,我胆大了很多:“汪法医,请专案组把专案会的时间提前。” 午饭时间,大家都还没有吃饭。专案组提前召开专案会,就是为了听取刑事技术部门的勘查意见。 “经过这么久的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我们已经确定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我斗胆说了开场白。 “什么?”专案组组长、雷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强峰很惊讶,说道,“有依据吗?” “有,我们发现死者在死之前有被控制的过程,控制过程长达半个小时之久,且男主人身上发现多处威逼伤。所以我们认为凶手的目的是找钱。”我说。 专案组立即议论纷纷,大家交头接耳,有同意我们意见的,有反对我们意见的。 “而且,”我补充道,“凶手杀完老人以后有锁门的动作,说明他不确定老人是否真的死亡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 “如果是抢劫,现场一楼的保险柜为什么不去撬?”有侦查员问道。 “因为这个人根本就不掌握开锁、撬柜的技术,小偷也是技术活儿。所以凶手去杀人、控制人,去威逼、拷问,要的可能就是保险柜的密码。”我答道。 “现场有数万元现金,凶手并没有拿走,为什么呢?”又有侦查员问。 “因为促使凶手杀害张一年夫妇的,是凶手听见了张朋在隔壁打报警电话,这一点,我们大家可以从录音中听出来。”我说,“既然他知道张朋报了警,他还有时间翻找钱财吗?他肯定是立即杀完人就落荒而逃了,没有时间翻找钱财。不然,我们的民警到得那么快,肯定把他现场抓了。” “我同意这种说法。”有一名侦查员站出来支持我们的看法,“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张一年为人吝啬,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 “是的。”汪法医插话道,“凶手杀完老人和小女孩,锁了门才去主卧室,这时候主卧室的人可能并没有发觉东侧卧室的人已经被杀,所以张一年存了侥幸的心理,虽然他已经被凶手刺伤,但伤情不重,他想拖延时间。” “我同意他们的看法。”省厅刑事技术处的梁处长说,“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报警录音的一个细节。小孩称:来他家的是一个蒙面歹徒。